不是曾浩的一厢情愿,就得看被告方他们听完这个价目后的反应。
前来县城的吃瓜群众在听见这样的合计价目都是头皮发麻,直起鸡皮疙瘩,暗道原来如此,双方会打得都快崩脑浆都不停手,便能知道作为被告方的传媒公司再一次听见这样的内容的反应情况。
用一句话来形容便是:“被驰鼎这样的狮子大张口给直接气乐了。”
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当然不同意原告这样的观点,等原告代理律师宣读完状告书后,由法官宣布进入答辩阶段。
等到法官一宣读完,被告的代理律师直接开始为传媒公司辩解起来。
什么传媒公司有采访权和告知权,本身职责便是把事情真相让更多不明的群众知晓,要是连这都做不到,还开什么传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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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是你来我往,打嘴仗打得是不亦乐乎,口水四射这都只能算是小场面,要不是因为场面不允许,大有提袖子上演全武行的冲动,看得下方一众吃瓜群众是大叫:“今天算是开了眼见,不愧为靠嘴吃饭的行业,骂人不带脏都是小儿科,下句永远不重复刚才说的话,那也是洒洒水。”
当然对于早已经见怪不怪的法官和陪审团来说,这个时候便是他们最忙碌的时候,他们需要根据双方陈述出来的话,参照对比为以后定案留下大量的参考依据。大多都是一边听,一边在随身所带的本子上努力书写着。
被告方陈述完后,由法院开始组织双方做焦点争议。
这下原告方,便显示出他的优势来,被告就光秃秃一个律师,加上一两只虾兵蟹将式的助理。而原告这边着是由律师军团组成的明星天团,光是这数量都要压他们一头。
数量上,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被告方明显不占优势。质量上,当初驰鼎挑挑拣拣漏网的三瓜两枣才被后知后觉的传媒公司当做宝的请回公司,由此可见,就是比质量,被告方还是不占据优势。
争议焦点的时候,被告方的代理律师不管是脑子有多快,或者说话的时候就像机关枪一样,一梭子便打完,都被拥有几张嘴的驰鼎代理律师方给顶在半空,呛得他是直起无名之火气。
当然对于被告方的代理律师也不泄气,毕竟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他就是再不占优势,这也要使出浑身解数,不让自己这方完全毫无招架之力。
但是也无奈,被告方想玩武士道,原告方就是不应战,摆得就是车轮战,在这样的情况下,虽还有招架之力,但是形式也是岌岌可危。至于什么还手之力的事情,他们现在也只能耸肩表示爱莫能助。
对于这样精彩纷呈的局面,其他庭审的吃瓜群众,却是乐意见到的。原来生活中那会遇见这样的场面,只有在电视里才能目睹此样事情的发生,现在却在现实生活中看见,而且细细看下来,感觉比电视里面演的更加精彩,最差也至少更加真实,所以对于这样的环节,他们不仅没有感到无聊,反而是兴致盎然的听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