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居中指挥,势要打好这场战役。
这样安排下来,各自是长枪短炮全部出动。直见那高炮筒照相机“咔咔咔”的响个不听,每一个到法院门口将要进去出庭的人,都被一堆话筒堵在嘴边,一副要是来人不说上两句,那便叫他有来无回。
其凶悍的模样,吓得来人是扔下几句相关的话句后,连忙逃命般的往里跑去。
九点整,人员入场完毕,清理掉闲杂人等,重申完会场纪律问题后
开堂带人犯上场。
(当然这是古代的过堂会审,现在20世纪不用这套玩意。)
场面的实际情况便是,双方在属于自己的位置上做好后,陪审团,副审员,旁听观众,主法官,.........等都在位置坐下后,由主法官敲击定音锤后,这庭便算是正式开始
先是验明正身,核实对方身份,看有没有其他拥有不轨之心的人混入进来。看见没有后,说道:“肃静,于2004年8月16日,关于驰鼎状告新光传媒,大众传媒........飞鱼传媒等公司蓄意挑拨民众情绪,促使413打砸事件的发生,期间造成原告驰鼎集团名誉受损,..........一案现在正式开庭。”
接下来便由原告驰鼎集团代理律师针对当时的状告书,进行宣读:“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你们好,我是驰鼎集团的代理律师xxx,现在由我来宣读我当事人驰鼎集团的状告书......”接着代理律师便开始把状告书在庭上宣读了出来。
这段时间众说纷纭,大家心中便好奇起一件事情,就是驰鼎到底是怎么告得传媒公司?这个时候看见代理律师开始宣读状告书,大家都安静得竖起耳朵听着。
.............
听完律师宣读完后,原在座不知情的人,都在脑中不约而同的闪现出了一句“原来如此!”
原来一直想不明白双方脑浆都快打出来都还不想停手是涂什么?现在听完这份状告书后,他们是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一句话便能概括出来:“为了钱呗!”
驰鼎光是状告其媒体公司让其赔偿的名誉损失,其中包括个人名誉损失,公司名誉损失,集团名誉损失;形象损失,其中也包括个人形象损失,公司形象损失,集团形象损失;公知力损失,也是分为个人,公司,集团;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等等。
光其项目,代理律师都叙述了十几分钟才叙述完毕,听着在座不知情的人是头皮发麻,全身直起鸡皮疙瘩。
光是每项目录下面跟随着几百万,几千万,到财产损失的时候便直接是几千万的往上加,再说到间接财产损失的时候,更加狠,起步价便是用亿来做单位。
每项报完,最后合计,不多不少6亿人民币。
当然这里面肯定是有水分的,先报个高价,给他们留够讨价还价的空间。免得到时候显得驰鼎小家子气。当然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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