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到来之后,音乐产业最大的变化其实就是听音乐更方便了。以前的音乐需要有合适的放音乐的器材——留声机,录音机,CD机,不管是哪个时代,都不是那么方便。音乐传播需要唱片,磁带,CD作为介质,想听音乐就要购买这些,这就像想看电影就得买票一样——这确实是很好的盈利模式,可本身不够方便,也就注定了它需要更进一步的改革。
新时代到来之后,MP3以及日后的智能手机变得更方便了,媒介不再需要,自己在家就可以完成音乐的传播,因此这时候再想要非得每首歌都要收钱,就不那么容易了——这就像是电视机,它总不能像电影那么收费。
因此,音乐需要新时代的运营模式——更偏向于电视而非电影的模式。音乐作品免费,这样可以让音乐的传播更加方便。但是附带在音乐作品上的东西却不免费,这些附加物才是赚钱的主要模式。
免费的音乐优点就在于浏览者众多,而数量众多的浏览者也许不能够为歌手们提供足够多的收入,但是它可以为歌手们提供足够多的关注度。歌手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可能引起人们的注意,从而变成影响力十足。
这个身份,本身就可以带来盈利。只不过传统的明星们更多的是靠着媒体和狗仔队的勤奋来扬名立万,而歌手们则是需要需要网络的吹捧和自我营销。而一旦有了这种身份,他们无论做些什么都可以赚钱——这一点中外通用,中国有些歌手主要赚钱全靠开饭馆和上综艺,美国也有歌手主要的赚钱途径基本靠ins带货。
这样的发展是新时代的必然结果。随着音乐传播途径越来越方便,歌手们的赚钱途径自然也要适应新时代。
“这样的新时代,也许会很有意思。只是这样一来,只怕有些长得不行的歌手,或者是愤世嫉俗的坏脾气歌手,很难再在这个行业里生存下去。”
“人们喜欢的未必就是千篇一律的帅哥美女,尤其是互联网出现之后,美女随处都可以看到,有趣的灵魂要比漂亮的皮囊更吸引人。”杜立鼎倒是有不同的看法,“当然,有趣的灵魂不是那么容易看到,所以我们需要一个迈克尔·奥维茨。新的模式之中,歌手的歌曲本身不再是货物,而变成了广告。我们需要一个最好的广告策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