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了顿,荀牧问道:“关于本案,你们有什么看法?”
松哥接话:“听起来,本案一大难点就在于,指向阮轩民的犯罪证据,与其不具备作案条件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了。那么,现场到底有什么证据呢?”
“客观证据主要有四条,”苏平抢白,说:“第一,死者破碎的眼镜片及现场遗落的一柄带血匕首上,有阮轩民的指纹。
嗯,虽然死者死于机械性窒息,但凶手是持有凶器的,受害人身上也存在刺创、砍切创,只是都不致命,且较为浅表,可推测为是受害人在与凶手搏斗的过程中,将凶器给打掉了。
第二条证据,现场散落有带发囊头发;第三条,死者指甲缝内留存有皮屑组织。这两条证据,在阮轩民被拘捕后便第一时间做了鉴定,头发、皮屑,都属于他所有。
第四,法医推测宋秀贞死亡于九号下午四点半到五点之间,死者丈夫报案时间是六点二十。而周边监控表明,四点零七分,阮轩民出现在现场附近,五点二十二分离开。”
顿了顿,苏平才接着说:“综上,这桩案子其实并不复杂,就下边大队同事收集到的线索,哪怕阮轩民抵死不认,也足够零口供定他的罪了。
更何况,还有其它的补充证据,比如,阮轩民与宋秀贞认识,阮轩民,是宋秀贞的高中生物老师,教了她三年。不仅如此,阮轩民和宋秀贞还算亲戚,他是宋秀贞堂叔的小舅子,平时也算颇有往来。
但偏偏,阮轩民不具备那方面的能力,而且据调查,外因被切除之后,他心理似乎也产生了些许畸变,或许是激素分泌方面的原因,又或者是无能为力而产生的别的想法……
总之,他表现上虽然并没有出现女性化之类的特征,还是个正正常常的大老爷们,但性取向方面似乎有些许改变,电脑硬盘里的小片片也以钙片居多。
可能是因为外因被切除,那方面感受不到快感了,而前列腺却依旧能接收到刺激的原因吧,这方面我也不太了解,但这一点,进一步排除了他的作案嫌疑。”
松哥摸摸下巴:“要照这么说的话,杀人还有可能,奸尸……确实没那个条件。而杀人与奸尸如果是同一人所为的话,他的作案嫌疑就可以排除了。”
祁渊插话:“那么,判断这两种犯罪行为系同一人所为的依据是什么?”
“现场没有被清理过的痕迹,且仅有一组指纹、鞋印。”苏平看向他,说道:“案发现场存在大量血迹,哪怕另一名凶手穿戴着手套、鞋套,也会显现出相对应的痕迹,因此可以排除多人作案的可能。”
“那会不会是栽赃嫁祸?”祁渊又问。
“不排除这种可能,”苏平说道:“但有一点更奇怪——阮轩民认罪了,对自己杀人、奸尸的罪责供认不讳,还在招供书上签了字。”
“嗯?”松哥抬起头:“认罪了?什么情况?难不成,他在茂名替别人顶罪么?”
“可能性不小,比栽赃嫁祸大许多。”苏平点头道:“不过,他的家人显然不了解内情。
又或者他们知道,但无法接受他替人顶罪的行为,且又担心他因顶罪而获刑,所以着急忙慌的把能证否他犯罪的证据给列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