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要不要去呢?
她倒不是舍不得家里这点家当。
就那点玩意,几百块钱都不到,就算丢了,也没什么。
她主要是害怕。
毕竟自己又不是没有进过城。
就是因为脸上这块疤,让人嫌弃不已,害得自己落荒而逃,成为心里很深的阴影。
再加上两人的路费,住宿费啥的,都还没有准备好。
所以,她迟迟没有给罗冬梅答复。
气得那臭丫头连续两天没有理她了。
不过,罗海英经过再三考虑。
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这个念头。
自己老老实实地待在村里生活不好吗?
干嘛非要去折腾什么呀?
万一,半路李振广被富婆给拐跑了,就单单留下自己这么一个丑八怪。
最后,还不是得乖乖地滚回这里来?
这个可能性,并不是没有,相反,还非常大。
李振广年轻,帅气,还超级能干。
那些有钱的富婆们,最喜欢了。
自己最终一定会落个鸡飞蛋打的下场。
因此,罗海英下定决心,不再去考虑这个问题。
罗冬梅爱来不来,就让她一边凉快去吧!
生活,一如既往地继续。
昔日冷清的家里,逐渐有了欢声笑语。
哪怕李振广只是坐在那里听罗海英说废话,也能让她开心不已。
直到,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情,才让他们的生活有了转变。
那天,罗海英带着李振广在山里砍柴。
突然,一只野兔跑了出来。
罗海英惊喜地指着野兔,大声喊道:“兔子,兔子。”
然后,又万分可惜地说道:“要是能抓到它就好了。我们晚上就可以加菜了。”
一听到要加菜?
李振广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罗海英那抠搜货,从来不买肉回来做菜吃的。
每天炒菜时,多放了几滴油,都能让她心疼半天。
没有油水的饭菜,可是不抗饿的。
以李振广的饭量而言,自从来到这里后,就没吃过一餐饱饭。
一过上缺油寡盐的生活,那就更惨了,整天都处在饥饿的状态中。
只是,他不懂如何表达出来而已。
每餐,罗海英给他多少,自己就吃多少。
从来都不会主动开口要增加食物。
如今,一听到对方说要加菜,自然也是马上着急起来。
这一着急,意识体好像得到了命令似的,念力场瞬间化成一条细丝,飞了出去,把兔子给缠住,并吞噬掉了生机。
刚才还活蹦乱跳的野兔,顿时毙命。
之前奔跑造成的惯性,让它一头撞上了前面的石块,看起来好像是自己撞上去死掉似的,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
“哎呀!”
罗海英见状,真是大喜过望。
连滚带爬地冲了过去,一把抓住野兔的脖子,死死不肯放手。
喜滋滋的她,回到柴火旁边,找了一根藤蔓,将兔子牢牢地捆绑起来。
感情她以为兔子只是暂时撞晕过去而已,生怕等下醒来会自己跑掉。
就连李振广也是如此,像个孩子一般,蹲在一旁,给她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