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意外的小插曲,让他们的心情异常兴奋。
急急忙忙砍了一堆柴火后,就迫不及待地往村子方向走去。
一路上,两人欢歌笑语,颇有些夫妻双双把家还的味道在里面。
要是以前,罗海英自个挑着柴火回去,面对众人异样的目光,还觉得有点难堪。
毕竟,这年头,还在家里烧柴火的,也就自己家了。
大伙早就用上了各种家用电器,以及现代厨具。
而她是实在没有办法。
身为一个孤儿,身上又没有钱,能怎么办?
除去每个月必须采购的日常生活用品之外,她可没有多余的闲钱。
不仅交不起那么多电费。
而且,也买不起什么电器。
早年的时候,她也曾厚着脸皮到城里,去打工赚钱。
结果,到处被人嫌弃,差点连回来的路费,都凑不齐。
花样年纪的女孩,有谁不爱惜面子?
在家的时候,最多是吃得差点而已,至少不会受人排挤。
可是城里呢?
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真是太可怕了。
所以,这也是她对罗冬梅的建议,不太感兴趣的原因之一。
现在,有李振广在前面挑着担,她在后面提着兔子,感觉非常轻松自然,一点都不用去在意别人的闲话。
“哎呀!野兔,在哪弄到的?”
“哟!弄到好东西了?”
。。。。。。
一路上,诸如此类的话题,层出不穷。
让罗海英很是过了一把耳瘾。
她可是从来都没有得到这么多人的关注过,一时间,非常开心。
这一切,都是李振广来了以后,才发生的转变。
家里有个男人,就是不一样。
不过,她从背后越看李振广,越是觉得不太对劲。
仔细打量半天,才发现是对方的衣服,实在是太丢人了。
由于没有替换的衣服,他穿的仍旧是以前的那套。
虽然经过自己缝缝补补,还可以勉强穿一下。
但是,经过今天的这种场合,她忽然觉得有点不太合适了。
以后肯定还会经常遇到,不改变一下,真的不行。
于是,她打算这两天,带着李振广去买几套换洗的衣服。
否则,连他现在身上穿的裤衩子,都是自己用旧衣服缝制出来的。
传出去的话,不好听。
这会,倒是让她想起了罗冬梅的建议。
刚才那一幕,要是能拍下来的话,或许,还真的是一条热门题材。
万一大火的话,还能赚几个小钱来花花。
要不,自己也顺便去买个手机?
就要最便宜的那种,能用就行。
一想到这里,她的心就痒痒的。
罗冬梅可是鼓吹过好多次,小视频做得好的话,真的可以赚到大钱。
让她怎么可能不心动?
几百块钱,自己还是有的。
村长当天就把赔偿款给送了过来,一直都留着没用呢!
罗海英思前想后,终于决定明天就带着李振广,去附近的小镇买需要的东西。
当晚,罗海英把野兔的内脏配上野菜,炒了第一顿带肉的菜,给李振广下饭。
其余的,都被她用盐给腊起来了,说是留着以后慢慢吃。
李振广无所谓,自己有吃的就行。
何况,兔杂炒野菜的味道,也非常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