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匈奴人当中有一个比较那啥的传统,一个成年的匈奴男人可以有很多妻妾、子女,当这个男人去世时,继承他的家产的儿子或者兄弟会将他的妻妾一并继承。
由于匈奴人在草原上的深远影响力,让这种独特的习俗在后来的游牧民族当中广泛流传。
尤其是当两晋南北朝时期,五胡乱华的灾难让这种风俗也渐渐侵染了中原大地。
短命的隋朝且不说,后来的大唐王朝却是把这种蛮族的习俗影响演绎的淋漓尽致。
武则天、杨贵妃两个唐王朝时代地位最尊贵的女人,却是为天下人演绎了两场精彩绝伦的大戏。
一个子纳父妾,一个父夺子媳,当真是令人比较那啥。
因为儒家的传统,和汉民族的历史传承,这来自蛮族夷民的习俗在民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被接纳,而是受当时的社会现状的影响,尤其是唐王朝时期,进行了特别的变迁改良。
我们都知道唐王朝是历史上少有的一个扩张型王朝。
大唐的军队从建国起始到衰败安史之乱之前,它的军队不是在对外征战,就是在对外征战的路上。
这为唐王朝打下了前所未有的大片疆域,却也因此消耗了国内的大量适龄青壮男子,从而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具体可参考杜诗圣的“三吏三别”。
然后一个由蛮族风俗演变的社会性的潜规则就在大唐社会的底层,尤其是那些深受兵役之苦的地方逐渐形成。
类似于兄弟共妻的规则,当一个人出去从军,长期未归乃至战死,他的妻子与他的兄弟之间发生些事情包括生下孩子,会被家族和宗社容忍,乃至默认。
当然另一种“红杏出墙”的情况却被严厉禁止,一经发现浸猪笼那是妥妥的。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水浒中的潘金莲。
若是她与武二郎那啥,这在二狗所在的这个位面,是可以被社会容忍乃至认同的。但她与西门庆相互勾搭,这特么狗男女简直死不足惜,末了的那结局人们只会说一句二郎杀的好甚至武二郎连犯罪都算不上。
这种独特的习俗,哪怕是在二狗这边的大宋朝的大部分地区,一直持续存在着,但也并不是永远这般。
应该说整个宋朝的中上层阶级已经开始了对这种男女伦常方面问题的彻底反思和修正,而它的终极进化体就是未来的理学和礼教。
由于陈家村包括周围的很多村镇,乃是宋朝的重要兵源地,故而那习俗在这里甚至比别处更盛。
故而纵然二狗与嫂嫂之间发生了点上亿项目的合作,但她并不为此而感到羞耻,更不怕为人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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