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2 / 4)

谭昭昭笑着说是,请雪奴一道进屋。她也不解释,她激动的,并非骆驼,而是长安此时的万般风情。

好似什么东西出现在长安城,都不足为怪。

足够包容,足够绚烂多姿。

雪奴还是第一次进来,谭昭昭领着她四下走动了一圈。

“这件宅邸真不错,比我住的还要大一些。就是人再多一些,还有两间跨院可以住。”

雪奴一路上赞不绝口,她尤其喜欢庭院的两颗梅花,在树下看了又看,道“快开了,一场雪之后,就能盛放。”

谭昭昭也喜欢,每次来都要看上一回。

外面冷,屋内还在摆放家什,雪奴就便邀请谭昭昭去她家“走,冷得很,我们去吃上一杯,暖和暖和。”

谭昭昭骇然而笑,“这个时辰吃酒走吧”

雪奴笑声比银铃还要清脆,“我就喜欢九娘,比男儿还要豪迈。”

谭昭昭同眉豆交待了句,就去了雪奴的宅子。她亦是第一次上门,两人都随意,不讲究繁文缛节了。

进了大门,与谭昭昭的宅子相同,西边是牲畜棚,马厩里面拴着两匹马,一匹骡子一匹驴子。中间是平整的空地,种了几颗依旧绿意盎然的矮松。右侧则是抄手回廊。

从回廊中走进去,是一间待客的花厅。花厅里铺着苇席,一张胡塌,几扇屏风。

雪奴直接领着谭昭昭去了后面的院子,她一进屋,顿时瞪大了双眼,啊哟一声。

轩敞的屋子内,暖香扑鼻。屋顶垂下的雪白帐幔此时收了起来,地上花纹繁复,色彩绚烂的地毡,就特别显眼。

加上几案上摆着的各色摆件,美男与美娇娘缠缠绵绵的丝帛画屏风,谭昭昭眼前一片五光十色,几乎快看不过来。

雪奴请谭昭昭坐,朝她挤挤眼,道“九娘可是觉着太乱,落于了俗气”

谭昭昭摇头,同雪奴那样,在能没过脚背的柔软地毡上盘腿而坐,道“我很喜欢,色彩浓烈,最热闹不过。”

雪奴神色黯然了瞬,道“是啊,我就喜欢热闹。利润最丰厚的,得靠香料铺。酒庐其实不大赚钱,还辛苦,经常有吃醉的醉汉闹事。我却舍不得关掉,就贪图那份热闹。”

她抬起眼看向谭昭昭,碧蓝的猫儿眼里,此时蒙上了层水雾,抿嘴笑道“我邀过读书人来这里,他们酒吃得欢快,肉也吃得不少,替我写诗,骨子里却看不起我,嫌弃我是商贾之流,真是讨厌得紧。没曾想九娘却能懂我。”

谭昭昭沉吟了下,坦白道“我万万说不出口,成亲不好,毕竟我现在已经有了丈夫,他品性与才情皆好,待我不错。但雪奴,世间的男子,并非都如此。我不敢说他们如何,但他们一边享受着你的好,一边却嫌弃你的人,他们配不上你,你不必为他们而伤怀。”

雪奴怔了怔,

很快笑了起来,道“九娘说得对,他们配不上我。我以后啊,只管寻顺眼的美男子享受,同床完,就把他们赶出去嘻嘻,想要我的钱,在我这里讨到便宜,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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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红色的葡萄酒,在琉璃盏的映衬下,流光溢彩。

谭昭昭端在眼前欣赏了片刻,举杯同雪奴碰杯,笑着一饮而尽。

琉璃易碎,美人儿亦如此。

美丽聪慧的雪奴,身世飘零如浮萍,谭昭昭只盼着,她遇到的,尽是顺眼的美男子。

两人说说笑笑,雪奴每说一句话,见到每一样家什物品,谭昭昭便向她请教波斯语如何说。

雪奴耐心教她,你说我学,听她说些酒庐里的趣事,直吃到了快到西市开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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