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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自讨没趣(2 / 3)

来弟刚刚念信,一定会把信封放在餐桌上。如果闯进去,运气好的话,也许能看到信封上的地址。

毅虹决定了,闯进金家。

她整了整衣服,理了理散乱的头发,做了几次深呼吸,双手捧着书,鼓足勇气闯进了屋。

毅虹的突然出现,让金家人很吃惊。她毕恭毕敬地说:“金队长,您让我买的书买回来了。”她说话的同时,眼睛瞟了一下来弟的桌前,碗边确实有个信封,可是被碗挡着看不到字。

金楚生说:“毅虹,你进城这么快就回来了?这本书就放在你那儿,你文化高,好好学,然后教大家如何配制使用农药,如何为庄稼治虫防病。”

“哦,好的,谢谢金队长,我会努力的。”毅虹感激队长对自己的信任。

不容多想,她有意绕到来弟身边,可是来弟像防贼似的,连忙拿起信封塞进了自己的口袋。

毅虹不知来弟为何反感自己,思来想去没有找到得罪她的地方。

毅虹有所不知,来弟原来在女劳力中可算是大姐大,倒不是因为她爹是队长的缘故,主要是她干活又快又好,加之性格爽快,喜欢打抱不平。

还有一点很重要,人们平时都害怕金队长,辛辛苦苦地出一天工,他随随便便挑个小毛小病就能扣掉半分到一分工。

人们常说,分分分,是学生的命根。其实并不准确,“分”才是社员的命根,养家糊口全凭这双手挣来的工分。

来弟从不把她爹放在眼里,经常当着社员的面冲他发脾气,金楚生捏着鼻子吃酸醋,不咽也得咽。妇女中,只要是与来弟走得近的,金楚生从不敢挑刺扣工分。

于是,人们投其所好,久而久之,来弟便成为女劳力中的头面人物。

毅虹回乡后,插秧、割稻、斫麦样样在行,对这种既有技术又耗体力的活儿,她的水平超过了来弟,大队召开抢收抢种现场会时还请她去做示范表演呢。来弟的大姐大的地位受到了威胁。

来弟有两点是无法与毅虹比肩的。

干完分内活儿后,来弟要么坐在田埂上休息,要么指手画脚教落后者如何如何。

毅虹与来弟恰恰相反,她帮助落后者一起干,在她的带领下,在女劳力中形成了快帮慢的互帮互学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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