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平生觉得一股清亮的液体灌入自己口中,然后通过咽喉与食道传到全身各处,给他干涸的躯体带来了生命的源泉。
他缓缓地睁开眼睛,模糊的视觉神经逐渐恢复正常,映入眼帘的首先是一对乌溜溜的大眼睛,这对眼睛像天湖的雪水般干净纯洁,不掺任何杂质,又带着一丝好奇,与一丝关切,很专注地看着自己。
“喂,大叔,你醒来啦!”
一个清新甜美的女声在耳边响起,那女孩的声音有些奶声奶气的,却又带着几分异域风情的腔调,听起来不像是汉族女孩。
“你......叫我?”
刚从昏迷中醒来的任平生有些懵逼,皱着眉头反问道。
这估计是他重生以来头一回被人叫做“大叔”,他不确定眼前的女孩是不是叫他。
但女孩的第二句话强调了这个事实。
“是啊,大叔,你好点了吗?”
任平生有些哭笑不得,虽然他重生前已经年过三旬,但由于长相比较清秀的缘故,从来没有被人叫过“大叔”,重生后有了一副20出头的年轻身体,更与“大叔”这个称呼绝缘。
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就是在西域的沙漠里迷路走了一趟,就被人冠上“大叔”这个称号了。
我有那么老吗?
任平生忍不住摸摸自己的脸,触手处干巴巴的很是粗糙,可能是脱水的缘故吧。
如果此时有镜子的话,任平生肯定就会明白女孩之所以这么称呼是原因的。这些天的沙漠旅程,已经把任平生晒得黑黝黝的,再加上这次独自跋涉穿过20公里的沙丘,一路上严重缺水,皮肤更是皱巴巴的,头发也乱糟糟的,再加上身体休克后,精神萎靡不振,看起来的确显老,比起平时要老上10多岁,女孩叫他大叔也是正常的。
“哇,大叔你可以动了,太好咯。”
女孩甜美的声音中有股由衷的喜悦,好像任平生可以动了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任平生这才认真地观察了一番眼前的女孩。
她有着一张稍长的瓜子脸,高挺的鼻梁带着西域民族的血统,眼睫毛又密又黑又长,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瞳仁特别的清澈,看上去就像橱窗中的洋娃娃一般精致,不过一对浓黑的黛眉与略显方正的下巴,让她甜美可爱中又带有几分英气。
最吸引任平生目光的是她的嫣红的小嘴,上唇薄薄的,像是藏不住心事的少女,动不动就笑起来,露出两排洁白整齐的牙齿,下唇相比起上唇丰润水灵,让人忍不住想要在上面咬一口。
这女孩额前留着整齐的刘海,两条乌黑油亮的长辫子挂在胸前,身上穿着一件毛茸茸、鼓囊囊的大外套,外套下露出穿着红色绣花长裙的双腿,看上去好像有点胖乎乎的。
不过女孩目前大概15、16岁左右,以她的五官轮廓看是个美人胚子,将来长大了,应该挺美的。
任平生胡思乱想间,这个双辫子女孩已经噼里啪啦地连续问了好多话。
“大叔,你是哪里来的?”
“大叔,你是不是生病了?”
“大叔,你是不是无家可归?”
这些问题问得任平生应接不暇,他想要自己站起身来,却发现这对自己而言仍是难事。
无奈之下,他只好苦笑地对女孩说:
“我这是在哪?”
女孩嫣然一笑道:
“你在医院啊。”
......
任平生终于看清自己身处的环境。
这是一个长方形的小房间,墙壁上半截刷白漆、下半截刷绿漆,自己躺在一张钢架小床上,手腕上的吊针里正打着点滴,空气中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一切都还停留在上个世纪90年代,这里是玉门市医院,而任平生在病床上已经躺了一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