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价值并不在于你存在多久,而是在于你创造了什么。
你的躯体可以干涸,但你创造的历史却可以永存,在一代又一代人的传颂中活下去。
只要曾经创造过、追求过,无论成功与失败、无论荣耀与寂寞,那都是最好的选择。
重生就是一场生命的延续,命运选择了任平生,他就要证明自己生命的价值。
......
地方政府派出的搜救队已经在失踪地点汇合了,但他们一路过来却毫无收获,因为任平生已经快走到沙漠边缘了。
总的算来,任平生已经在沙漠中行进了6个小时,他身上的水壶已经干涸了很久,但也没有装上计划中的尿液,并不是任平生怕脏,而是他根本就没得排。
他身上的水分好像快被抽干了,不但嘴唇干裂起泡,而且连脸上的皮肤都起了皱纹,双手就像老树根般干枯。他鞋子里也堆满了砂砾,脚底的皮破了又凝固了,然后又破了,最后跟砂砾凝结在一起,但他却没有任何痛的感觉,只顾拖着千斤顶般的沉重步伐向前挪动。
所幸的是,脚下软软的沙子已经被坚硬但却粗粝的砂石路所替代,而前方的视野中总算不再出现单调重复的沙丘,而是可以看到胡杨林、野草、土堆的阴影,甚至是房子的轮廓。
尽管已经精疲力尽了,但任平生还是强撑着一口气,步履蹒跚地朝着那些阴影的方向走去。
任平生觉得自己耳边回荡着奇怪的声音,听起来好像前世的妻子又在训斥儿子了,他想要大声喝止她,却发现自己张开的口中,发不出任何声音;他觉得自己眼前模模糊糊出现了很多人影,有身在涵州的父亲、母亲、姑姑、表妹,又有好些日子没见到的林立松、张温梧等朋友,但他们的身影却像纸片人一般,在戈壁上方飘荡。
他甚至看到了安淇,她一点都没有变,就像当初第一次见到般,眼神温柔而又坚定,可他伸手要去拉安淇时,她却消失在空气中;他又看到了高媛媛,这个令他又是欣赏又是爱慕的女孩,她那清澈鉴人的眼神里充满了甜蜜,可任平生却怎么也抓不住她,她像是烟雾般缥缈无踪......
任平生着急了,他不能够放弃重生以来的一切,他也不能够失去这些深爱的女人,他使出浑身力气向她们跑去,却发现自己双腿像陷入泥泞般无法自拔,他用力抓了几下空气,那些身影却像是融化的冰雪般,渐渐渗透入地底下。
不,不要走,不要丢下我!
任平生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他最后看到的一副模糊景象,是一双穿着绣花皮靴的长腿向他奔来。
好像是个女孩子的脚,她是谁呢?
任平生不知道答案,他已经昏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