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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一章 鱼不可脱于渊(4 / 4)

朱祁钰理所当然的说道:“赏罚分明,乃兴国之大道也。”

于谦笑着说道:“道理是好道理啊,宋君也认为很有道理。”

“子罕前面说了一堆很有道理的话之后,立刻话锋一转,说赏赐每个人都喜欢,君主去做;刑罚,每个人都厌恶,他子罕去做。”

“宋君大喜,将刑罚杀戮的事,交给了这个宰相子罕。”

朱祁钰琢磨了很久说道:“图虚名,自然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于谦俯首说道:“陛下英明。”

“这宰相子罕掌握了刑罚杀戮之事,大臣们都亲近他,百姓们都依附于他,过了几年,宰相子罕就把宋君给罢逐了,自己当了宋君。”

田氏代齐是窃国者侯,子罕代宋,也是窃国者侯。

于谦满是感慨,自己这位陛下从不惜身,对那虚名也从不在意,被人骂作是亡国之君,也从不恼怒。

赏罚都在陛下手里一把抓,赏则是重赏,罚则是爱杀人,送太医院,堪称暴戾。

这么做,从儒家的角度去看,是错的。

但是从诸子百家的角度去看,却是再正确不过的事儿了。

所以,让于谦怎么从儒家经典中,去劝谏陛下呢?

那么做是错的。

于谦俯首说道:“故曰:无弱君无强大夫。《老子》曰: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借人。”

就像是鱼不可以脱离水一样,国家的公器,是不能假手于人的。

就像是稽戾王为了图省事,把巡视京营、赏罚朝臣的大权,把国家公器假手于人,交给王振,最终土木堡丧师辱国,成为了大明朝最大的笑话。

国之公器,假手于人,这是绝对不可以,会失去大道。

朱祁钰不住的点头,笑着说道:“于少保大才。”

于谦赶忙回道:“皆因圣君在朝,臣闲暇的时间多了,自然有时间去思考,都是因为陛下的圣明,臣才有功夫去梳理。”

兴安听完了论政,给陛下和于谦各续了一杯说道:“喝茶。”

兴安打断了君臣的互相吹捧,他算是听明白了。

于谦以问李贤家人的处理方式为切入,问陛下赏罚之心,然后用「威不两错,政不二门」解释了叛军不得不行陛下律例的必然,又以「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解释了他们为何要造反,为什么敢造反。

而后又以「田氏代齐、子罕代宋」的典故,解释了为何会发生窃国为侯,最后以《老子》的话「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借人」收尾。

于谦在劝谏陛下国之利器,不可以假手于人。

这短短的一杯茶的时间,于谦条理清晰的解释了这段时间纷纷扰扰的诸多疑虑,也劝谏了陛下掌管国之利器不要假手于人。

兴安连连感慨,不愧是挽天倾的于少保。

“于少保以为,李贤本人可以被宽宥吗?”朱祁钰笑着问道。

于谦含笑不语的说道:“陛下以为呢。”

拉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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