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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4 热友(1 / 3)

站在楼道犹豫了一分钟思考是否上去和他们见面,一个躲在门后用猫眼注视我的街坊开了门:“小伙子,别找了,洗头房搬走了,搬去隔壁街了。”我哦了一声,匆匆下楼。在楼下的小卖部打电话,从美国出发前我就把河山的电话记在我手机的备忘录里。

“喂,山子,我,尼尔。”

“我X,回国了?你在哪?我来接你。”

城中村的大排档里,圆寸花衬衫金链子的河山一手抓啤酒,一手拿腰子:“日你先人,活的人模狗样的,出息。”我举起啤酒瓶和他碰杯:“净说批话,看你这样子,不会是他吗的黑社会吧?”“你看出来了还问,你X个巴子的。”

这样说话,真他妈带劲。你很难想象眼前这个满脸横肉,满身匪气的人曾经自费出过诗集,满校园的送人。“尼尔,你看对面那个黄头发的一直盯着我笑,好他妈嚣张。”没等山子说完,我抄起啤酒瓶快步一瓶子打在黄毛头上。那一刻身体里某种东西醒过来,无比兴奋,坐立不安。几年来的委曲求全,在这一刻分崩离析。那桌人显然惊呆了,地痞流氓打架前都要习惯性说一大段的话表明身份和社团,大概率吵完架就不会真掐起来。山子抄起凳子对着黄毛对面的人后脑壳就是一抡,那人倒在地上如脱水的虾抽搐,嘴里冒白沫。

我看到这个景象歇斯底里的狂笑,其他桌准备看热闹的人纷纷起身离开,飞奔似的逃走。

“看来你在国外过得不怎么开心。”山子丢下手里半截凳子,散烟给我,软中华。“软中?我还以为芙蓉王。”“快他妈吸吧。”我俩坐在摊位上吸烟,等待对方的增援。天气闷,心头闷,要好好出气。在芝加哥那么久,我快忘了我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北美生活消磨掉我很多天性,三线城市出身的男孩基本上都是从小打架到大,乏味的娱乐生活导致打架斗殴,无端生事成为唯一发泄荷尔蒙的手段。

“我很高兴,你还是你,尼尔。没有和我满口废话。”

很快,二十多个人密密麻麻走过来。山子啐了一口,从腰里拿出一把蝴蝶刀。“你这东西太秀气了,山子。”我拿过大排档切土耳其烤肉的锯子刀,严格意义上来说,它应该算是钝器。对方站成一排,开始骂街。山子和我直接冲上去,他刀刀插在人腰子上,中刀的人很快倒地不起。我直扑面门,每次都能带下一片鲜血淋漓的肉。

暴力本身不需要意义,这才是暴力的意义。二对二十,如果碾压就是爽文了,前十个人,我和山子一人五个还能对付,体力剧烈的消耗,甚至直不起腰,让我想起中考时一千五百米的终点。另外的十个人看到前面人的惨状,不敢贸然上前。

“家里还好吧?”山子吐掉嘴里的血沫,冷不丁的问一句。“批话真多。”我拿一叠纸巾压住肩膀上的刀口渗出的血。“还记得我中考完我们去高中部打篮球是怎么两个人打对面七八个人的?”“手又重又黑。”我忍不住大笑起来,山子专打人下三路。这不可耻,面对高我们一个头的大孩子,这么做完全符合丛林法则。这年头,专攻下三路的事情,社会名流们也没少做。

对面剩下的十多个人慢慢围过来,手里拿着铁链,铁棍,西瓜刀。山子丢下手里卷刃的蝴蝶刀,从后腰拿出一个黑漆漆的东西,对着人群。这个姿势我才反应过来是土枪。“爷吓大的,我还真不信你的喷子是真的。”其中一个光着膀子,背上纹着关公的光头走上前,直视枪口。山子没多话,枪口一低,对着他的腿来了一枪。

即便我在芝加哥这个枪击案频发的城市生活,还没有如此近距离的见识到火器的威力。首先是巨响,巨响的一瞬间,耳朵就耳鸣了。与此同时,一阵强风从你脸上刮过,随即温热的液体喷到你脸上。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光头的一条腿已经被打断,彻底断开,人失去平衡倒在地上,还没回过神。伤口很粗糙,噗噗的往外面涌血,量不大。伤口周围的地上是碎肉和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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