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溪水而坐的众王子大臣们面色各异,有几个坐姿挺拔威重也并未依礼穿汉裳赴宴的臣子神情尤为复杂。
“修曷老弟”,乌木南江向坐在下首须发灰白红黑面色的臣子举起酒杯。
“我突伦最英勇的战士,果然无论穿了什么衣服都是器宇不凡。”
这是一句表达善意、与臣子同乐的话,但以玄黑毛皮裹身的修曷并不以为然。
他是厄如部头领,原是乌木南江的奴隶,因善战而被器重,其妹嫁给南江为妾室,生下他的第一个儿子乌木扶风。
“皇上想要此处向南的土地,修曷带着族中勇士为你打下来便是。”
修曷的回话十分桀骜,他举起酒杯淡然道:
“做了整个中原的主人,那时裹上突伦的皮裘,日日践踏着他们穿的这些奇怪的袍子会更威风快活。”
他是自己最得力的牧犬,没有必要因为他无礼狂吠而动怒,乌木南江与他一起举杯,各自都将杯中的酒饮尽了。
历来突伦的皇帝亲近器重外族奴隶是少有的事,南江登上帝位的如此行径让突伦王族权贵们感到自己的地位受到挑战。以往任他们驱策乃至甘愿被“人祭”的奴隶们突然有了榜样,他们不再如从前一样听话,甚至不断有奴隶试图要做第二个第三个修曷,通过建立军功、讨好皇帝达到上位的目的,而乌木南江也给了他们回应和希望。
是以突伦王族进来与修曷的矛盾益发激化,此时见他胆敢当众让皇帝难堪,不少人都暗笑,存了看好戏的心思。
更是有人胆大又聪明地抓住机会借题发挥。
“父皇,您没注意到吧,扶云兄长今日穿上这汉家衣袍显得更加英武威风了。”
说话的人是最被南江看好的二王子扶雷,他今日穿了一身文士袍,手里一柄折扇轻摇,显得分外潇洒飘逸。
乌木南江被他提醒,看向修曷的外甥,生母为奴的长子乌木扶风,长子虽然骁勇善战,但容貌粗陋,性子执拗,并不为生父所喜,即连在乌木南江喜欢的花朝节上也从不穿汉裳,今日是他第一次穿汉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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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向扶风微笑颔首,但也能看出他与一旁风姿出众的二儿子扶雷以及生性懦弱的三儿子扶影相比颇有不如,加上方才修曷不知进退的冒犯,他很快便将微笑的脸挪开,对扶云的还礼视若无睹。
在座的臣子在三位王子中各有选择,当然以倾向二王子的居多,没有人相信扶雷方才的话真的是为了称赞扶云,此时已有机灵的臣子在看懂南江的表情之后便出口议论。
“臣还记得,前几日扶风王子说,今年花朝节不仅自己要穿汉裳,也会给舅舅修曷将军准备呢。”
“那有些可惜了,修曷将军不爱穿啊。”
乌木南江并不接话,听凭臣子们众说纷纭。
平时亲近扶风王子的自然也在此时出头,将话题移往别处。
“说到汉裳穿得好,在座的谁也比不过都木将军。”
“都木将军今日人逢喜事精神爽,女儿马上要做王妃了。”
都木将军是皇族之中为数不多的仍掌有兵马的权贵,但他没有儿子,只有六个貌美的女儿,兵马无后起之人接管,在他人眼里就成了一块冒着油香的大肥肉,人人都想吃到手。
于是在去年冬天,皇帝亲自将他未嫁的小女儿指婚给自己的小儿子乌木扶影,这块肥肉最终落入皇帝手中。
大家口中人逢喜事精神爽的都木将军此时穿着大红圆领袍,虽然看不出有多欢喜,听到众人的恭喜和祝福仍然一一还礼。
他知道自己是块肥肉,但已躺在皇帝的砧板上了,还有什么可想可说的。
当然只能感恩戴德欢天喜地。
他透过眼前氤氲的温暖水汽,看向不远处纱幔低垂环绕的女宾席,他最珍视的小女儿,确实是真的欢喜。
也罢,扶影王子怯懦胆小,少不得要自己多加提点,也会敬重爱戴女儿,待来日生出小王子,军队是自己外孙的,家族的荣耀也还能继续。
也正因为这些,自己才痛快应下亲事,如若换成贪婪好色自以为是的二王子,他是万万不会答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