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能否说服别人,有时候不是靠有没有道理,而是靠给多少钱行贿。
这一点上,菲利普斯从齐国公的态度上就能看出来,他在广东贸易的时候没少和当地的官员打交道。
现在他该陈诉的已经陈诉完了,于是说道:“公爵大人,具体的事项,我会回去写成书面的报告,送到你的衙门里。”
这意思也很明确,今天的事有些突然,我得回去准备送礼的礼物,到时候会一并送到你手里。
齐国公懒洋洋地嗯了一声,说道:“既如此,那你就回去好好‘准备’吧。两日之内送到我这。”
说罢,也没有再多的表示,而是端起来了茶,举而不动。
菲利普斯起身告辞,回到在天津暂时的住处后,顿时犯了难。
现在很清楚了,要行贿。
可是,怎么行贿、用什么行贿,他却犯了难。
之前在广东的时候,一般也就是和海关的人打打交道,那些人在顺帝国内的官职都不高。
如今却是主管顺帝国外交部的公爵,该送多大的礼?
若只是考虑送多大的礼,这还好说一些,可是又不能直接送金银。
公司有规定,有财务制度。
毕竟这是一个股份制的公司,送礼在招待费中,需要十七人委员会找会计审核的。
不能说送礼的人说送了多少就送了多少,要是说送礼一千两,结果只送了三百两,报了个一千两的账,那七百两不就被私吞了吗?
所以荷兰东印度公司送礼是有讲究的,按照惯例的海关贿赂有定例。
但新的,那是要“借”钱给收礼人,要让收礼人写借据的。
这就是一种变相的行贿,借出去也不用还。
可是……眼前这是一位帝国的公爵,菲利普斯对中国官员还是有些了解的。
不要说公爵,就算是节度使级别的官员,行贿的时候还要写借据,在官员看来那就是一种侮辱!
送礼写借条收据?得,这礼我也不要了,你拿回去吧。办成事难,叫你办不成事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