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当有同学神秘地告诉她一个消息:同桌喜欢她,以后想要娶她做老婆……当时她就气疯了,除了认为这个同桌是个小流氓,还认为自己受到了极大的侮辱。
但是,作为好学生的她,报复是阴暗的:先划“三八”线,一看同桌越线,钢板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打过去,如果可以,还是尽量用长、宽、高中,接触面最小的那个“高”,去惩罚那个该吃官司的小混蛋!
看到,同桌捂着伤口,呲牙咧嘴地小声呻吟,颜素没有快感,相反还有罪恶感。
可老师说,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冷酷无情。那么,既然是敌人,这么做也无可厚非吧?
如今想来,那时候,自己真的做了很多对不起同桌的事,可同桌从来都不曾记恨她,还以德报怨,时常帮她。
比如,她要无意间超过“三八线”,他会轻轻地推她,拿着尺子对着她笑;她晚上贪玩没复习,第二天默写时,他会故意越过“三八线”示意她偷看;再比如,打扫包干区,她眼睛得了结膜炎,他会让她坐着休息,自己一个人默默地扫地……
打打闹闹过了2年,小学毕业后,初中他们虽在一个学校,但却不在一个班级,再加上颜素生在头顶的眼睛,他们几乎都不讲话了。
现在,每每想到那位同桌,颜素充满了感激和内疚,甚至不能想象,如果亦凡的同桌,像她欺负同桌那么欺负他,她的心该多痛?
是啊!儿时懵懂的好感是多么纯洁,没有一丝杂质。如果不是文兰的洗脑,大概自己也不会做得那么过火吧?
由于能歌善舞,学习优异,长相清纯,颜素一直是老师的宠儿,学校文艺汇演少不了她,歌咏比赛她是领唱,倘若不领唱,那她又会是站在最前面胡乱打拍子的指挥。
到高中,甚至已经开始跟着老师一起演出赚钱了。可就是这样的生活,让她开始浮躁了,她发现只要唱唱歌,跳跳舞,钱来得太容易。
如果天天有演出,那么,一个月可以挣很多钱,爸爸妈妈也就不用那么辛苦工作了……
然后,一家人都能过上扬眉吐气的舒心日子:可以装上昂贵的电话机(3000多元的安装费,着实让人吃不消。)买上时髦的录像机,天天一碗手推馄钝,常常能吃到肯德基里的圣代……
高一时,颜素的梦想是上厦门大学,去见识偶像鲁迅先生执教过的学府;可演出多了,颜素又决定学声乐,考艺术学院,学作曲,自己平时喜欢写诗,到时填词作曲,自弹自唱,努力成为乐坛的实力派,常青树,甚至是里程碑一样的人物!
她记得,把自己不成熟的愿望,告诉的第一个人,就是周均益。那时,他们已经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了。
颜素不知道怎么就跟周均益那么熟了,反正一到周六,吃过晚饭,周均益就会来敲她家窗户,那时,朝北的房间单单住着她,姐姐已经出嫁了。
她家没有电话,要找她,只有亲自登门。颜素甚至不知道,周均益是怎么找上门的,因为,她从来都不会主动把家里的住址告诉男同学,她怕妈妈误会,到时,也像姐姐那样劈头盖脸地挨一顿。
那样的记忆是晦涩的,是不敢跨越的雷池,甚至,只要男生靠近,颜素身上的雷达立即启动,细胞全体警觉,鄙视一切有企图的嫌疑犯。她可不想惹祸上身!
可周均益从来给她的感觉,很纯净,不会有不良企图。他长得高大,也很帅气,他学习成绩优异,几乎学神级人物,篮球打得也超棒!学校的辩论赛,有他参与,铁定就不会输,他的演讲也富有激情……
这么优秀的人,是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怎么会对她有那么猥琐的企图呢?
更何况,他曾告诉她,他妈妈生妹妹难产去世了,她长得像他妈妈,因此,认定她就是他未出世的妹妹。
多可怜的身世,做他的妹妹,能让他心里好过点!
更何况,做他妹妹好处可多了:他的零食都是上海买来的,面包、蛋糕、麦丽素那都是纯粹的香浓美味,口口留香。
他送的笔记本,自动铅笔,钢笔……学习用品,都是她在新华书店的橱窗前,可望而不可即的存在。
他聪明得让人惊叹,不会的题目,问他,他都能一一解答,还能整理出笔记给她。
进入高中,颜素的数、理、化学习开始逐渐吃力,再加之为了演出,排练,会占用大量学习时间,因此,颜素的学习在高一上半学期,便只能勉强中上了。
自从有了周均益的笔记和耐心讲解,颜素大有醍醐灌顶的感触,高一下半学期的期中考试,进步可不小呢,名次一下冲进了前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