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众士兵群起呼应。
“啐!”方虎恶狠狠地看了那边的车队一眼,吐了一口痰,然后用力的骂了一句:“妈的,一帮看热闹的垃圾,什么东西!”
这边方豹乐呵呵地搂着浅水清笑道:“听说你被戚少救了一次?哈哈,恭喜你加入我们欠命团。”
“欠命团?”浅水清有些迷糊,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方豹很是得意地说道:“欠命团,就是欠戚少的命的意思。大凡战场上,你救我,我救你,是很正常的事。不过在咱们哨里,这个事有点不正常。因为从来都是戚少救人。到现在为止,我被戚少救过四次,我哥三次,哨里一百个兄弟,被他救过的有一半以上,但他就是不给别人机会救他。所以大家组成了一个欠命团,看看到底谁有机会反过来救戚少一次。那就牛逼了。”
然后,他很神秘地对浅水清说:“知道为什么我们情愿放弃在其他地方发财立功的机会也要在这个哨里做曲长吗?因为这个哨是咱们龙牙军死亡人数最少的一个哨。”
浅水清心中一震,望向戚天佑。
这时,戚天佑走了过来:“不要再说这些了。保护自己的士兵,是每一个军官应有的责任。你不是也救过不少自己兄弟吗?以后这样的事还有很多,就不要拿在嘴上说了。”
说着,他扬长而去。方豹对着戚天佑的背影做了个鬼脸,哈哈大笑起来。
那天,浅水清在日记里记下了如下的一笔:
“今天,是我第一次正式参加战斗。战斗很惨烈。我一共杀了三个熊族猛士,却已经被雷火和戚少各救了一次。如果说战场之上还有什么值得我们感动的话,那么就该算是这份同生死共患难的兄弟之情了。我不知道将军们的想法是怎样的,但在这个以近身肉搏来决定胜负的年代里,血性与忠勇已经成为唯一的价值衡量标准。我,开始明白和了解这个世界了。或许有一天,我会成为戚少,或许有一天。。。我会超越他。但他,已经成为我心目中的大哥。。。。直到永远。”
。。。。。。。。。。。。。。。。。。。。。。。。。。。。。。。。。。
车队继续上路。
沉默代替了原本的喧嚣。
死亡的阴影总是笼罩在新兵们的头上,挥之不去。
他们发现,原来英雄,真得不是那么好当的。飞溅的鲜血,濒死的惨号,视觉与听觉的双重刺激一再的在人们的心目中回响重放,仿佛电影中的经典镜头,永远也抹不掉那令人难忘的深刻记忆。
今天发生的一切,已经深深的印在了每一个新兵的脑海之中,成为他们灵魂的一个组成部分。
有些人会因此而崩溃,有些人则会因此而成长。
麻木的神经开始茁壮成长,直到自己倒下为止。未来,他们终将成长为可怕的强兵。
而这样的时日,已不遥远。
一路上,没有再出现熊族的战士,大家紧绷的心也逐渐松了下来。
走出风车陵,前面就是驻马店,再往前就过了天风边界,进入止水国的领域了。当然,天风帝国已经将这一片实质由自己控制的领域划归名下。
驻马店一带地形开阔,视野不受阻碍。一眼望去,满眼青草苍茫,令人心旷神怡。
方虎在队伍的前面,向浅水清挥了挥手。浅水清纵马过来,方虎说:“戚少要见你。”
戚天佑此刻就坐在马上,看着浅水清骑着新换的战马过来,向他微微一笑道:“找你过来,是有件事想问你。”
“什么事?”
“昨天上午作战时,我看到你手里有把刀好象挺锋利的,能借我看看吗?”
浅水清从怀里摸出一把匕首。
阳光下,匕首闪烁着锋利的寒芒,戚天佑眯起眼,拿在手中仔细地看了一会,然后才说:“这是哪里出产的武器?我从没见过。它是用的什么材质做的?非铜非铁,但却坚硬异常。造型也很好看,握起来特别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