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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排练的一点小事(2 / 3)

整首歌算上没有人声的部分两分二十秒左右,满打满算却只有十四句歌词。

路易斯是个黑人歌手,从小家境贫寒,成长于贫民窟。

黑人,贫民窟,两个关键词就能让人想象到他的遭遇了。

而这首歌的内容正如它的名字,一个多么美好的世界。极度简单的歌词从一个童年饱受苦难的黑人歌手口中唱出来,承载着近乎满到溢出来的对世界和生活最真诚的热爱与感激。

换言之,这种歌曲翻唱起来想要观众认可,将其改编的花里胡哨去展示技巧,根本不可行。只有拥有足够的人生阅历和积极的态度,以及同样唱到灵魂深处的嗓音才能成功的翻唱出精髓。

讲了这么多,可见方统选了一首怎样难度的歌曲。

方统老爷子的唱功和嗓音条件的确不是观众认知中的好歌手,但不曾虚度的岁月本身就是财富。

老爷子开口,是另一种不同的震撼。

陆楠给老爷子伴奏完,整个人往沙发上一倒,仿佛失去希望的咸鱼。

唱的很爽的老爷子心情挺好,注意到陆楠的动作,便关心了一句:“哎?小陆你怎么了?”

陆楠都快哭了:“方老师和沈老师也唱的太好了,我现在紧张,脑子一片空白,都不知道能唱什么歌了。”

方统看陆楠的神情就知道,孩子是怕拖后腿拉低了平均水平。挺好的,知耻而后勇,有这种想法就代表有进步的动力。

“没事,咱们大家给你帮忙挑歌,你高音最高到多少?”

整个乐队到目前为止大家互相之间的印象都不错,方老爷子就想拉陆楠一把。

郑德铭嘴里还有刚刚红烧肉的香味呢,他也乐颠颠的跟着说:“对,紧张什么,我刚出道的时候听前辈的现场不也跟你现在差不多,咱们给你帮忙。”

沈雯琳看陆楠紧张还有点不好意思,觉得是不是自己气场太足了,在一边关心的看着陆楠,也不吝啬善意。

看着一众前辈这么照顾晚辈的样子,李韶稍微舒了一口气,她的立场现在和陆楠差不多。

方统问的问题还挺切实际的。

一般人对于唱功的最直观感受就在高音上,飚高音也是最容易刺激听觉的唱歌方式,所以才会有那么多挑战人类极限,不断往上狂飙的高音歌曲。

如果在技术的细腻程度,嗓音承载感情这些比较需要品的能力上还需打磨,那就用能杀人的高音简单粗暴的解决一切就行了。

一般男声高音到A4不用假声,在流行歌手里面就能算过得去的高音了,这一档举个例子的话,林俊杰的《记得》这首歌最高就在A4。(当然他还能唱的更高)

方统对陆楠的期望值大概也就到这么高,能用混声技巧高过A4就好办。(关于真假混声的注释见章节后面作者的话)

方统是这么问了,然而之前也提到过,陆楠的身体换了,这一副嗓子的机能很是强劲,目前还没有特意研究过到底是什么水平。

“这我还真的不知道。”

方统是没想到陆楠身为一个歌手,居然对自己的音域不做探究。

但想想路南的职业,方老爷子释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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