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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普吉城(2 / 2)

当然,所谓的购买其实大多数情况都是以物易物,这个世界是有货币的,几大势力早就联合发布了共同认可的纸币,但对于平民来说根本没有意义。

在城里,一天辛苦的工作下来赚的钱不过刚够一天的食物而已,唯一的好处就是能够免费获得管理者配给的淡水,而之所以会有那么多像张杰一样宁可在荒野中流浪也不愿意在城中生活的人,完全是因为在他们看来这种生活跟奴隶毫无差别。

可大多数人都已经麻木了,他们早已习惯了这种配给制,至少不会饿死或者渴死,而且还能把自己分配到的淡水兑换成啤酒,虽然很多人的经济状况都处于负数的状态,但只要听话便可以安全的生存下去,不必在荒野上用命去换食物。

这儿的老板叫吉姆,大胡子,有一只深红色的义眼,看起来有些凶悍,据说他当年是一个优秀的赏金猎人,在一次任务中失去了一只眼睛,后来不知怎么混成了这家全世界最大连锁酒吧的本地管理者,靠着一辈子积攒的人脉也混的风生水起,算是普吉尔的地头蛇之一。

张杰跟他也算是熟人了,这个世界的物资极为缺乏,很多东西荒野上根本找不到,只能在城里才能弄到,作为红山姆势力南部最大的城市,张杰之前在这里买卖过几次东西,知道他也做人口贩卖的生意,而且信用很不错。

见到张杰,吉姆热情的打了个招呼,主动端上来一大杯啤酒,这种啤酒虽然也属于低级货,但比外面卖的那种最便宜的劣质啤酒口感强了不少,好歹有点麦芽味。

“这次带来了什么好东西?”吉姆脸上的笑容虽然有点诡异但也算真诚,像张杰这种流浪者他向来很欢迎,这类人经常能弄到些少见的东西。

张杰从背包里掏出一个金属小盒放在了吧台上,吉姆的眼神一下子亮了。

这个盒子虽然看起来有些陈旧,但一看做工就非常精细,能够被装进这种盒子里的肯定不会是便宜货。

他小心的打开盒子,果然,里面的丝绒衬布上摆着一颗指头大小的红色宝石,虽然酒吧的光线不好,但看起来依然在闪闪发光。

“好东西!”吉姆从吧台下拿出一副眼镜戴上,将红宝石翻来覆去的仔细观察了一番,确定没有什么暗伤,然后才将它放回盒子里,向张杰问道:“干净吗?”

张杰点点头:“非常干净!”

所谓干不干净指的是东西的来源,普通的东西倒是无所谓,像这种宝石就不一样了,如果来源不干净的话出手可能会惹来麻烦,这样的话就卖不出好价格了。

这种东西的来源无非就是两种,要么偷要么抢,否则根本不可能到张杰这种人手里,不管是偷来的还是抢来的,这种东西很少有彻底干净的,因为原来的主人一定会寻找它的下落,除非他们已经死了。

“太好了,这年头想找到干净的宝石太难了。”吉姆对张杰的回答没有任何怀疑,毕竟谁都知道作为流浪者来说得罪他这种人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张杰显然不会这么傻。

他略想了想,给出了自己的报价:“两千,怎么样?”

张杰知道这颗宝石的价值远远不只两千,吉姆倒手卖给那些大人物至少能卖出五千以上,但毕竟吉姆这种人吃的就是这碗饭,对于流浪者来说两千确实不算少了。

所以他并没有讨价还价,将吉姆递来的一摞纸币仔细数了一遍后装好,说道:“我想给这个孩子找个好人家收养她。”

他特意在收养两个字上加了重音,免得对方误解了自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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