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成化十五年初春,河北遵化县境内的官道上,一辆马车在徐徐前行,赶车的是个三十出头的汉子,肤色黝黑,额下蓄有短须,身穿的圆领窄袖衫。此时节寒冬虽过,迎着马车吹来的风仍是带着十分透心的凉意,这汉子穿着单薄,不但未见寒意,额头还有微微汗珠。
“舅舅,口渴吗?饮些水吧?”稚嫩的女孩声从车厢内传出。
“玥儿,舅舅不渴,你饿了吧,再有一个时辰就到前面的福泉镇了,到了那,咱们就可以在客栈打尖吃饭了。”那赶车的汉子笑着答道。
一只白嫩的小手掀开了马车厢的布帘一角,“嗯恩,我还真是有些饿了呢”,一张稚嫩却不失秀气的脸露出来,这个叫玥儿的女童穿着紫色的襦裙,年龄在**岁的样子,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格外惹人注意。
“呵!你这孩子!等到了遵化,让你舅妈给你下厨做她最拿手的绝活——八宝桂鱼!”
“嗯,那可太好啦!”舅甥二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聊了起来。
这汉子名叫金诚,自幼习武,现在在遵化县衙当捕头。小女娃叫张玥,乃是金诚大姐的长女,今年刚满九岁,家住在河北兴济县,前阵子金诚去兴济县办案,顺便去看望姐姐、姐夫,见姐姐金氏平日忙于照顾仅五岁的二儿子和刚出生不到一岁的小儿子,对这个大女儿反而疏于关心。而姐夫张峦是县学的秀才,整日忙于学业,更无暇关怀女儿。
金诚看那小张玥机灵可爱、讨人喜欢,便以他与妻子无所出为由,提出让张玥寄养在他遵化县的家中。张峦夫妇本就重男轻女,对女儿一贯不甚重视,自是欣然同意了。舅甥二人离开兴济县已赶了四日的路,一路上都很顺利,还有两三日就到遵化县了。
舅甥二人正闲聊着,官道后面突然传来了一阵吵杂的马蹄声,转眼就见几人骑着高头大马飞驰到马车旁边,张玥扭头观望,只见为首一人身材高大,长相彪悍,满脸络腮胡子。紧随其后的第二匹马上竟是个七八岁的男孩,衣着华丽,气质不凡。男孩后面几人都是随从的装扮,紧紧围护着这个男孩。为首的大汉压住马头。转头对金诚拱拱手,用生硬的汉语说道:“这位兄弟,请问这里到福泉镇还有多远?”
金诚也拱拱手还个礼,“沿着这条官道一直向东走,不出一个时辰就到福泉镇了!”
“呃,多谢!”为首大汉转身对身后的小男孩极为恭敬低头说道:“小主人,咱们还是再赶一赶,到了福泉镇再歇一歇吧?”
男孩微微地转头看向金诚和张玥,许是同龄人的关系,张玥此时也正好奇地望向这个男孩,这男孩双眼极为有神,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高傲,男孩只瞟了一眼便转回头,瞧也不正眼瞧那络腮胡须汉子,鼻子里轻“哼”了一声,便熟练的催马前行。其他骑马汉子赶紧跟上,马蹄扬起的一阵沙尘,片刻间便没了踪影。
张玥愣了一下,轻笑一声,“八成是哪家的富贵少爷出城游玩吧。瞧他那盛气凌人的样子!”
金诚眉头微皱,略有所思,“看他们的身形和说话不像是中原人,那男孩骑得马貌似平凡,其实是万里挑一的良驹,驾驭极难,想不到这男娃小小年纪,骑术竟如此娴熟。”
“舅舅,不愧是河间名捕,观察入微呀!”张玥眨了眨眼睛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