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死者尸块被蟒蛇吞入腹内的时间,为昨天凌晨三点到五点左右,具体过程方面……
推测为先吞入一只左脚,一只手掌,又吞入了整个躯体,最后吞下右脚,便离开了受害人的埋骨地,来到案发时的那处小湖泊边消化食物。
第三,也是最后。我在受害人的体内发现了结构类似于3,4亚甲基二氧基甲基苯(河)丙(蟹)胺的药物成分,经过高效液相色谱法、气象色谱-质谱联用法等方式方法确定为亚甲基二氧吡咯戊酮……”
“等等等等……”苏平一脸懵:“啥玩意儿?有点耳熟,但不记得……是某种独品么?”
“对。”电话那头,凃仲鑫说道:“属于卡西酮类独品,也是新型独品的一种。从尸检结果看,他吸食此药有一段时间了,成瘾……颇深。”
“成瘾……”苏平沉默两秒,尔后看向孟云益。
“他没跟我说过这事儿!”孟云益立刻道。
“没汇报过……”苏平啧一声,随后便又将手机抬起来些,说:“行,我大概知道了。还有什么么?”
“暂时就这些,有别的消息我再跟你联系吧。”
“好。”
“那这事儿也麻烦苏队你跟荀队讲讲,我就不再另外通知了?”
“成。”
“行,那我先挂了,回见。”
“拜拜。”
挂断电话,苏平将手机还给祁渊,随后摇摇头,说:“不大好确定他染瘾这事儿究竟是受犯罪团伙胁迫,还是自发行为了……”
祁渊收回手机,同时忍不住说:“我想应该是被胁迫吧。不是有很多团伙喜欢用这玩意儿来控制团伙内的人员……”
苏平斜了他一眼,淡淡的说道:“那是涉毒团伙,才会用这种法子控制下边的成员。寻常团伙不敢碰这块的。
道理很简单,经济犯罪罕见有上升到死刑的,涉黑嘛判死的虽然多但也不是必然,还有希望。但如果碰了毒品……达到一定量就可以说是十死无生了。
而且别以为这法子安全,其实并不,风险相当大,一旦团伙内某个成员违法犯罪而落网,进而被查出有瘾,追问出药物来源,整个团伙就岌岌可危了。
所以,利用独品控制成员这种事儿,对一般的犯罪团伙而言,他们既没胆子也没必要这么干,风险,而且是无意义的风险太大了。所以……对这类团伙你别太想当然。”
“哦……”祁渊颔首表示受教了。
苏平又抬起头看向孟云益,问道:“老孟,你对这团伙比较了解,你觉得呢?”
“我觉得什么?”孟云益眨眨眼睛。
“该团伙,是否涉毒?”
“不知道。”孟云益摇头:“中午就说过按之前的调查结果看是没有。所以哪怕有也隐藏的很深。但按你说的,即使暗地里做这个生意,也不会用药来控制下边的人。
所以……信天翁的瘾,或许跟该团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