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名熊义坤,三十九岁,男性,未婚,身长193厘米,体重暂未测量,预计八十公斤左右,营养水平中等。
死者衣着完整,邻部有污垢,系呕吐为内容物。现场未见搏斗痕迹,尸表未见明显生前损伤,无约束伤,疑似自杀或无反抗他杀。
角膜中度浑浊,瞳孔可见,表面有小褶皱,口、鼻腔内存在胃内容物,可嗅及酒精味,颜面潮红,眼睑水肿,皮肤可见大量出血点。
全身尸僵达至高峰,各小关节僵劲,尸斑集中于尸体左侧且融合成云雾状,强力压迫可稍褪色,肛温接近室温。
据此初步推测,受害者死于急性酒精中毒,死亡时间距今约有十二到二十四小时。更确切的结论,还得拉回去做个解剖及毒理学检验才行。”
荀牧轻轻点头:“辛苦了,尸体你直接拉走吧,尽快查明死因及确切死亡时间。”
“明白!”凃仲鑫点点头,招呼着见习生把尸体装进尸袋,抬走。
“小柴,”荀牧又看向柴宁宁,问:“痕检这边,有什么发现?”
“倒是提取到了不少足迹和指纹。”柴宁宁说:“可惜,经调查,这套别墅里住的人不少,平日来回出入的人也多,所以这些证据的实用性并不高。
另外,卧室这边做了重点调查,大致可以确定,翻乱这间卧室的有三人,据鞋长与步间距推测,身高应该分别在一米六八到一米七一、一米七到一米七三及一米七五到一米七七之间。
搜查的时候,他们应该戴着手套,未见有价值的指纹。搜索的东西未知,但肯定包括财物,因为别墅内未见任何小件财物,这显然不合常理。
以上。”
听完初勘报告,荀牧眉头紧皱。
祁渊忍不住说:“荀队,很明显,这是犯罪团伙抢先动手了啊。”
“何以见得?”荀牧反问。
“显而易见啊,”祁渊说道:“按照孟队他们调查,这套别墅里住着不少人,是犯罪团伙租下给熊义坤和他几个心腹手下住的,手里或许还有枪,所以咱们这次过来才慎之又慎。
但现在,熊义坤死在了书房,其他人都不知所踪,我想十有**是被团伙给处理掉了。”
“为什么要处理他们?”
“他们犯错了呗,杀人了。”祁渊不假思索道:“为了避免熊义坤被抓,从而抖出他们,导致整个团伙都被捣毁,他们决定先下手为强……”
“那你想过没有,”荀牧打断他:“因为熊义坤杀人,担心他被查到,就把熊义坤也给杀了,这逻辑很有问题啊。”
“什么问题?”
“他们就不担心杀害熊义坤的人也被咱们抓住?”荀牧反问:“那他们是不是要再把杀害熊义坤的人也处理了?杀来杀去杀到最后,团伙只剩大头目一人为止?”
“呃……”祁渊语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