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克多·冯·杜姆顿了一顿,眼睛里罕见地闪过了那么一瞬异样的光。
“......我的家人。”
杜姆离开拉托维尼亚已经超过十年,自然他也已经有十多年没见过自己的族人了。而这么多年过去,那个小小的吉普赛部族的生存状况仍然没有半点改观。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变化,那就是男爵登基为王之后拥有了比以往更加强大的力量和资源,这些可怜的人生存空间被压缩得更厉害了。
要找到他们倒是并不困难,因为吉普赛人总是随季迁徙。杜姆找到他的部族时,他们正被又一群男爵的士兵追得四处逃窜。飞扬跋扈的士兵们骑着骏马,手提着现代化的步枪,狂笑着策马朝逃窜的吉普赛人追击,就像在猎杀一群低等动物作为饭后消遣的活动。
一切真的都没有变,就和老日子一模一样。
直到穿着全副盔甲、披着斗篷的杜姆从天而降,替他逃窜中的族人们阻挡住了男爵的军队。
“什么人!?”有士兵高声问。
“管他的,打死就完了!”
这句话显然得到了赞同。人们同时开枪,子弹接二连三在银白的盔甲上弹开,将外壳倒映成了枪火的橙黄色。火星像雨点一样四下飞溅。
所有惊惶逃亡的人们都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惊讶地回头看着这个突然闯入的铁甲人。
杜姆背后火光喷射,身形宛如离弦的箭冲进了敌阵。他双掌光芒连闪,脉冲光束像一把把飞射的利刃轻易地刺穿斩断了士兵们的躯体。枪械子弹伤不了他一分一毫,仅不到十秒,追击的士兵便死伤大片,仅剩最后一人尚能活动。
那是因为杜姆有意留了手。他收回了手掌,淡漠地看着这最后一名被吓得半傻的士兵,道:“毁灭不会杀你,但需要你去散播一个讯息。去告诉你见到的所有人,毁灭已经降临了这片土地。我来此唯一的目的,就是用暴君的血染红这里的山丘。去吧,告诉国王他的日子已经到头了。”
那士兵这才吓醒,如蒙大赦地策马扭头逃出去了。
被吓到的吉普赛人缓缓靠近了过来,茫然畏惧地看着这神威凛然的铁甲人。
“好了,我的同胞们。”杜姆看着他们,说,“毁灭向你们保证,你们的解放之日已经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