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艺术的人,无论你是唱歌、演戏还是乐器,在你没有成名之前,没有人会欣赏你。
在你成名之后,别人求着你签名;但在你成名之前,你得求着人家来看你表演,有时候甚至还得出钱。
这就是现实,很现实。
眼前的熊天,背着一把已经磨得有些旧的吉他,音乐之路已经踏上了,但很显然他缺少观众。
所以,林枫很有把握,只要他愿意当熊天的观众,熊天就一定会让他加入他们接下去的活动。
莫菲就有些急了:“这样不好吧。熊天哥,我和黄颖就可以当你的观众呀,并不需要他跟着我们。”
熊天却说:“观众的话,多一个好一个。以后,我可能要在万人体育馆里开唱。不是说机会留给有准备的人吗,我现在就要开始练。所以,观众越多越好。走吧,咱们一起玩。”
熊天过来将手臂搭在了林枫的肩头。
林枫朝莫菲眨巴了下眼睛,跟着熊天并排往前走去。
莫菲在原地跺了一下脚,但是拿林枫没有办法,毕竟她也只是客人。
熊琳朝弟弟和林枫的背影看着,嘴角也抹出了一丝淡笑,心里觉得这个高中男生好像颇有心机的。不过,她向来也比较惯着弟弟,现在弟弟多了一个听众,她也觉得不是坏事。
“莫菲,我们也一起走吧。”
五个人就走出了车站,到了街头等候公交车。
这会儿金陵还没有地铁和轻轨,平民的主要交通工具,也还是自行车和公交。先富起来的那波人,自然也有自己的轿车,但毕竟还是少数。街上熙熙攘攘,但并非像后世那般拥堵。
在林枫的印象当中,金陵城应该热闹,但也不应该太热闹,否则金陵的那一份雍容就不再了。
站在公交车站台前面,熊天转过身来问道:“要不就回家,在客厅里,我给大家演奏一曲?”
莫菲、黄颖自然没有什么想法。莫菲是听亲戚的;黄颖的话,虽然已经想好了要去的地方,可是她看来不擅长向人家提要求,别人说要去哪里就去哪里吧。
“家里有什么好去的?”林枫却开口说话了。
“那你说去哪里呢?”熊琳看着林枫问,她感觉这男生主见好像太强了。
林枫就说:“去夫子庙。”
“听你的,还是听我们的?”莫菲插话进来,冲着林枫道,“我劝你,最好别喧宾夺主!”
莫菲的脸上,都是对林枫的恼怒。
林枫却并不在意莫菲的情绪,笑着说:“我哪里喧宾夺主啦?我是在为熊天兄考虑好吧?熊天兄,以后可是要在万人体育馆开唱的人,所以现在就算排练,也得找人多的地方。夫子庙,人多,有免费的观众。”
“对啊,对啊。”熊天一听,真来劲了,“林枫兄,你说得太对了。夫子庙是风景名胜,到金陵来的人,没有不去的。那边人多,我们现在就去那里。早前,我怎么没想到哩?”
林枫说夫子庙这个地方,当然也不是单纯为熊天着想。他是想要去看看,重生回来之后,这个金陵的夫子庙,是不是跟以前的夫子庙差别不大?
另外,前世他是没有去过“秦淮八艳”的旧居所在地,特别是董小宛故居这样的地方。自己都能重生,董小宛有没有可能时光穿梭,来到1999年来替自己服务一次……
有点想多。
林枫发现,自从重生之后,他脑洞大开,感觉这个世界上好像没什么是不可能的。事实上,真的这样吗?
现在还不好说,反正可能性还是有的吧?
所谓可能性,就是尚未被证明不可能。因为未来还没有来,你怎么能证明不可能呢?
这就是林枫要去秦淮河边夫子庙的一点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