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休又吃了一只狗蹄,然后就饱了,一来年纪大了胃口不太好,二来没有酒,有肉无酒,就好比吃饺子没醋,索然无味,这是比较要命的。
但再怎么索然无味,也总算是填饱了肚子。
寒风吹彻,深秋的风竟如此之冷,像是雪风,呼啸一夜,第二天世界就是白茫茫一片落满了雪。
这么冷的夜,该围着火炉温一壶酒的;或者,躲在被窝里,看一部电影,几页,抑或什么都不看,什么也不想,就静静地躲在被窝里,安然入梦……
可如今却要跑到这荒郊野外受这苦楚,究其竟,不是因为他怕事,怕五爷他们找他麻烦,而是因为没钱,没钱所以怕事,所以跑到这热闹闹而又空落落的江湖,想要找点事做做。
寒风中他缩写脖子,取了剩下的两只狗腿胡乱塞进衣服里,准备趁着吃饱了有力气多赶点路,走到远一点的地方去。今晚的事情实在够多,看来这是个是非之地,风水也跟他不合。
两只狗腿带给他不少温暖和能量,让他走了不少路。
方休心里很感谢那只狗,同时心里也有些愧疚,狗这一辈子也很不容易,一辈子都只能是条狗,睡在鸡屎堆里,好不容易睡着,也许正梦见跟母狗在田野撒欢,却又被贼人惊醒,然后到死都想不明白,自己会被鸡饲料噎死在麻袋里。
狗如果下辈子还是条狗,最好能投胎成泰迪,这样有很大几率会被富阿姨买下领养,一辈子衣食无忧。
很多时候,当男人不想努力,就渴望着能被富阿姨领养。方休就是其中之一。这么想想,很多时候,男人就像狗一样。
方休下辈子不太想做人了,这辈子才过了三分之一,也许是二分之一,就感觉活得真累,可又没想好投胎做什么好。
也许做个蜉蝣吧!一呼一吸,一辈子就过去了。
痛苦也好,快乐也罢,有钱也好,没钱也罢,一辈子就这么飞快得过去了。
想着事情,走起路来就感觉很快,确切地说,是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他就走出了好远。
然后他就走到了一个湖边。
月光照着湖面,湖面倒映月光,波光粼粼的。
一个女人坐在湖边的大石头上,光着的脚丫伸到冰凉的湖水里,她的腿很细,也很白,细白如嫩藕般的腿居然不怕冷,撩着湖水,在方休心里泛起水花涟漪。
光看背影,方休就陶醉了。
“你来呀!”女人忽然转过头来,甜甜地招呼方休,这声音更令他陶醉了。
他就不由自主地走过去。
走近了,才看清楚,她竟是他的前妻!
他很意外会在这里遇见她。
“越容?”方休不由自主地就喊出了她的名字,他已经很久没喊过她的名字,“你怎么会在这里?”
夜深人静,荒郊野外,一个曾经熟悉的人突然毫无征兆地出现,的确很让人意外,又惊又喜。
“等你。”前妻越容说。
“你不在家陪着女儿,如何会跑到这里?女儿好吗?”方休问。
“还好。”越容说。
从前越容的话很多,唠叨且啰嗦。方休的话很少。但此时此刻,似乎变了,变反了。
“你变了。”方休说,“你变瘦了。话也变少了,最主要的是,你的声音也变了,变甜了……发生什么了吗?”
越容说:“什么都没有发生,我就是有些想你,所以过来看看你。你能不能走过来,抱抱我?”
方休心软,尤其一到深夜,心里特别脆弱,特别费烟。
他就慢慢走过去,看见她笑了,就好像他们第一次见面一样,笑得那么开心,他心里一痛,就张开双手,抱住了她。
可是不敢抱太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