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会引来一些资源,形成良性循环,以娱乐圈的赚钱速度很快就会赚回来。
例如B,港台中等艺人,羡慕大陆的机会,但没有路子,于是与某公司搭上线,以低片酬乃至倒贴的方式,获得某个角色。
在内地收获一些知名度,建立自己的关系网,为以后铺路。
例如C,一个业内二线顶尖的女演员,在试镜的时候遇到了某一线明星竞争一个角色。
一般情况下,C是没有机会胜出的。
于是C就跟投资方以及导演说:我一分片酬都不要。还可以对外宣称片酬一千万。合同按流程钱。
于是,原本片酬只有五百万(还不一定有人找)的C的片酬就上升到了一千万,有了这个角色打底,进入一线,可以轻松获得同级的资源。
而剧组呢,找到一个不错的演员加盟,而且还省了一千万的费用。你信不信的不重要?反正有合同。
谁敢,谁会出去说?
这省下的一千万可是纯利润,这部分费用名义上转给了C明星,但实际上进入谁的腰包还不一定呢。
这就是那啥合同。
投资再多不是自己的,回报再少那也是自己的。
就像段子里说的:如果我有一个亿,我愿意捐给郭嘉。如果我有一栋房子,我也愿意捐给郭嘉。
但车不行,因为我真的有一辆车。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被弄成老赖的小王。
小王他爹老王曾是首富,身价上千亿,有脸有面的人物。
小王因为一个小目标被弄成了老赖。
老王那时候很难,但真的救不了小王吗?
怎么可能,大家都知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老王肯定可以救,但他不能救,因为萬哒亏十个亿,亏一百个亿,那都是郭嘉银行等企业的贷款。
就算老王想让萬哒破产,依旧有一票大佬求他不要这么做。
可救小王,不管是一个亿还是一千万,没有人会替老王出这个钱,老王要救,就只能从自己口袋里掏真金白银。
要是真一个亿,老王咬咬牙也能拿出来,但一亿只是个抛砖引玉的砖,后面我们看不到的还不知道拴着十几二十亿呢。
这也是他们宁愿灰头土脸的损害名誉、丢人现眼,也不想办法解决的真正原因。
这就是:慷他人之慨,费别姓之财,于人为不情,于己甚无谓乎。
就像李晶晶看似只是得罪了一个副导演,但她得罪的其实是下到副导演,上到上市集团的传媒公司共同搭建的这条产业链。
从她点击发送的那一刻,她就只能退出这个圈子。
当然,她也可以不对外说自己退圈,其实又如何,同样没戏演。
顾君想要把文言文的把柄握在手中,也会放出去,但绝对不会让人知道这事背后是他在操作。
他交代给猴子的只有一个要求:不求速胜,只求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