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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千里转场(1)从托木城到陈汤城(上)(2 / 3)

孙德安实际上只比他的大哥孙德威、二哥孙德恩小两个月,在托木斯克附近,他也有一顶帐篷,他与诺尔布、费馨住在一起,日常生活起居全部由他们自己完成。

属于他们三人的马匹有十五匹,牛羊一百多,还有骆驼五头,当然了,他们喂养骆驼就是为了转场拉动收纳帐篷的大车的。

诺尔布十三岁,费馨十二岁,孙德安十岁,就这三个都不满十五岁的少年,能顺利完成转场吗?

答案是肯定的。

在草原上,十五岁就能当兵了,十岁就要独自外出放牧,十三岁,基本上是按照大人来使唤了。

不过问题来了,这三人都是贵族之家,以前基本上没有干过这些,不过这顶帐篷是他们在别人的协助下亲自扎下的,能够扎下帐篷自然也能拆。

饶是如此,这三人要比别人多花一个时辰才完成拆卸,当他们将毛毡布、木柱、绳索、铁皮炉子等物在大车上绑好时,人家已经等候多时了。

与两个兄长相比,孙德恩倒是完美地继承了他外公硕垒的基因,拥有一个敦实的身材,只有十岁,看起来却是虎头虎脑的,加上他天性好动,很早就学会了骑马射箭,还是几个兄弟里最早学会瀚海军刀法和枪法的。

三人中,年岁最大的诺尔布和他是姑表兄弟,本来是在东喀尔喀吃香的喝辣的,被送到遥远的安西伺候这位表弟,一开始心里自然是不愿意的,不过在被他祖父硕垒暴打一顿后,还是过来了。

作为车臣汗的孙子,虽然不用亲自放牧,不过打小就骑马射箭、练习搏克也是少不了的,他在后世能接任第三任车臣汗,本身的能力肯定也不差,不过在他心目中,作为黄金家族的子孙,来伺候一个林中蛮子的后代,虽然是他的表弟,这心里还是不得劲。

不过他祖父的一席话还是最终将他惊醒了。

“诺尔布,你可知晓为何你姑父统一了整个漠南漠北,还将中原的黄河以北的三省收入囊中,西边更是将以前金帐汗国的部分疆土恢复起来了,对于夹在其中的喀尔喀三部却没动分毫?”

这么大的议题,作为一个十三岁的少年如何知晓,诺尔布自然摇了摇头。

“以前,伟大的成吉思汗在位之时,虽然也所向披靡,不过杀敌一千,自己也会损失不少,占了金人的土地后才突飞猛进,为何?自然是有了金人的工匠,这武器、甲胄就大大便利了”

“你姑父虽出身林中,丁口单薄,不过无论对上哪一个部落都是以少对多,每一次还能以少量损伤获得大胜,论硬实力,他早已超过了成吉思汗,这样的人物,统一全部汉地,或者恢复以前咱蒙古人几大汗国时的辉煌是迟早的事”

“眼下,他对于我等实施的是羁縻之策,而没有直接管辖,也是看了你姑母的面子,若是要灭掉我等也是简单得很,不过,在我看来,他这也是权宜之计,最终他还是将所有的牧户收到博格拉部的,我等无非是做一个闲散王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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