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轩放下已经凉透的咖啡看着自己三位得力属下:
赛巴斯,稀有潜力,自己的管家,同时也是自己的捕鲸船风信子号上的大副。在王子轩的印象里赛巴斯只有两幅打扮,要么是黑礼服黑衬衣白领带的管家打扮,要么是白衬衣水手裤的海员打扮,似乎从没见他穿过其他衣服。
艾米,卓越潜力,她是奎克人,也就是玛雅人的后裔,长相类似南亚人种,黑发黑眼咖啡色皮肤。她外露的左肩上纹着一个像青蛙一样的神明,那是蟾蜍形地母神,她后背上还有一个羽蛇神库库尔坎的纹身——别问王子轩怎么知道的。
艾米穿着一件浅棕色类似古希腊‘希顿’那样的块料型披挂式结构的服装,腰上挂着许多五彩斑斓的小口袋,胳膊上脖子上也都挂满装饰物,那都是她的施法材料和道具。她是一位巫医,掌握了一些伊特萨姆纳教的巫术。艾米并不是王子轩招募的水手,而是由她的酋长送给王子轩的“私产”。那时候王子轩带队出海捕鲸,路过一个岛屿时决定靠岸补充淡水,而那个岛上的原住民就是奎克人。王子轩和这些奎克人接触后进行了几次贸易交流,他用铁制品和玻璃器皿换取奎克人的皮货、草药和手工艺品。因为王子轩毕竟要比其他喝人血的短视商人要出价公道,双方很快就建立起了不错的友谊基础,那座奎克人生活的岛屿也成了王子轩出海后必去的一处补给点,之后…应该是两年前,一场疟疾席卷了奎克人部落,危急关头王子轩出现了,一瓶二十世纪才发明的青蒿素药片拯救了整个部落。作为感谢,还处于半奴隶制的奎克人部落就把下一任部落巫医人选艾米送给了王子轩,作为双方友谊的见证。
(一个部落赠送另一个部落巫医或萨满,这在玛雅人、托尔特克人、阿兹特克人等北美土著居民眼里是最高是友谊象征,因为巫医和萨满掌握着知识,意味着传承。)
就这样,艾米登上了风信子号,充当船医和牧师的角色。现代玛雅人100%都是天主教徒,只是他们信奉的上帝都要和伊特萨姆纳等玛雅古老宗教扯上些关系,和真正的天主教有很大却别,这可以类比一下印度佛教和华夏佛教。所以由艾米出任驻船牧师的角色并没有引起船员反感,相反还很受欢迎,但唯一让王子轩比较挠头的就是非战斗减员的问题了——每次招了新水手后总有那么几个头铁的,妄想和伊特萨姆纳巫医发生点什么。
史迪文森,卓越潜力,风信子号上的水手长。他曾在风信子号和海盗遭遇时一人击杀了对方十人,是一位身上永远带着四把火枪的优秀火枪手。他有一头姜黄色的头发,留着大胡子,脸上有些浅浅的疤痕,那是他调配火药时留下的烫伤,这让他看起来能有五十多岁,但其实他还没到三十。
说起王子轩和史迪文森的相遇还有个趣事,那时候王子轩的捕鲸船刚刚造好还没下水,他也正在满世界的招募优秀水手,想要去海里捞一票。但过于年轻的外貌让他在海员俱乐部处处碰壁,这让王子轩在一怒之下做出了一个在当时看来愚不可及但现在回想却莫名发笑的决定——去脏乱的下城区码头酒馆碰运气。
混迹在下城区码头酒馆里的都是什么样的人呢?
基本都是底层水手和上岸销赃的海盗。但无论是水手好是海盗,他们都属于那种在海上一漂就是几个月的家伙。想象一下,船上不大点的地方,一连数月都看不见其他人,中世界也没个WiFi能看电影刷抖音,在打牌输光了寒酸的薪水后,这些精力充沛又无所事事的家伙能用什么方法消耗旺盛的精力?
相信我,他们什么都敢尝试。
那么再想象一下,当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少爷孤身出现在那种地方,他会遇见什么?
王子轩相信自己当时如果不是遇见了史迪文森的话,他将像周董菊花台里唱的那样:菊花残,满腚伤,你的笑容已泛黄……
“护菊之恩,没齿难忘。”
“您说什么?船长。”史迪文森没听懂王子轩的中文,遂问。
“啊,只是想起了一切小时候的事情。”王子轩说。
三人中唯一的女性艾米笑道:“可您现在看起来也还是个孩子呢。”
“住口!”王子轩瞪圆了眼睛:“告诉你,我可已经不是一个月之前的我了!”
史迪文森促狭的调笑:“船长,你是想说自己戒奶了么。”
“那个不会,这辈子都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