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是知道钱意智商很高的,只是钱意没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对成绩之类的也不强求,稍微努力一下就能够获得巨大的夸奖。
钱意大学都不准备出城的,随便努力一下就能考进雾都师范大学,还是那种分数高到专业随便挑的。
钱意对历史故事很感兴趣,就去了历史系。
至于毕业找什么工作,这种东西从来不在钱意的考虑范围之内。
不管是钱有多还是许清梦,都没有担心过宝贝儿子未来要如何生活的问题,只要钱意乐意,娶个亿万富翁的独生女完全不是问题。
这么帅又是独生子的女婿,哪个亿万富翁不满意啊?
钱意表示,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林森深吸一口凉气,郑重其事的面对这位钱逼王。
我对零花钱没有兴趣,我不需要零花钱,因为我的零食从来没有吃完过。
我交朋友从来不看对方长得好看不好看,我是个脸盲,觉得都没有我好看。
我不想考100分,因为考100分没有意思,做完题目不需要检查,检查的太仔细了,就不会出错扣分了。
外语很好学的啊?什么鹰语,猫语,狗语,狮语,只要看看书,听听录音带,不就学会了吗?
特喵的你听听,这是人应该说的话吗?
所以林森面对钱意的时候,无论如何的认真仔细都是理所当然的。
“大帅,我已经到火车站了,你过来接我吧。”
“好的,我开车来接你,半小时就到。”
“嗯,待会见。”
林森挂了电话,然后清除了通话记录,这才是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又重新活过来了。
面对超级帅哥的气场,真的是隔着遥远的距离都仿佛自己整个人被碾压了一样,真的是太恐怖如斯了。
记忆的河流泛起波澜,林森不经意的又想起了自己生命当中第1次见到钱意时候的景象。
那是小学一年级开学的第1天。
当钱意出现的时候真的是轰动全校,震惊全校,所有的老师全部都在围观他。
钱意微微一笑,然后就选择了林森当他的同桌。
林森觉得自己永世难忘,那是他开始幸福生活的第1天,从那以后他的人生仿佛也像是开了挂一样,一天到晚的会有各种各样的女孩子来主动的找他聊天说话,送他好吃的。
早饭,午饭,点心,晚饭,宵夜,还有从不间断吃都吃不完的各种零食和饮料。
谁还会记得呢,原本在福利院长大的林森,可是一个没得挑剔的小瘦子。
一个很瘦的小男孩,不懂得拒绝,在那些女孩子的投喂之下,被养成了一个200斤重的大胖子。
钱意还是那么瘦,那么帅,那么的让林森想起来就感动到哭。
【唔,昨天下班就跟妹子吃饭去了,所以没寄合同,今天下班再去寄,来张推荐票吧,哥哥姐姐,我给你们跪下了,磕一个响头,我不要脸,我只要推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