搁以前,梳妆台是结婚时必备的三十六条腿之一,现在看来,虽然有点过时,但是用料绝对足,做工也非常考究。
何况,还是老榆木的,再放十年八年,光卖旧料,也能卖个三百五百的。
“那你给搬吧。”老四看向凌二。
凌二指着门口的鞋子道,“给哥刷鞋,可以考虑一下。”
“好。”老四是决定豁出去了。
等大哥二哥把梳妆台搬进她的屋子以后,她又端来一盆水,用旧衣服当抹布,把柜子的旮旯拐角,认真的擦拭了一遍。
吃好饭,凌二直接把席子铺到了院子里,老四也跑过来,挤在了哥俩中间。
她终于觉察到了城里的一项好处,蚊子比农村少。
在老家,这会蚊子肯定扎堆的在自己耳边嗡嗡呢。
她把她的想法与她有共同语言的二哥分享了。
凌三赞同的点了点头。
上厕所终于不用点蚊香,不停的挥手拍屁股了,以前每次从旱厕里出来,屁股都是红通通的。
包括家里的大黄狗,也是潇洒的不得了,以前它搁村里老没有地位了,只要是四条腿的,牛、羊、马、猪、骡、驴就能掐它,但是搬新家以后,从小心翼翼到恣意张扬,只用了一天功夫,它俨然已经是这片的老大了。
城里的狗长的太怂了,就没有遇到一条超过它肩高的。
唯一觉察到了什么叫城市居不易的是大姐,两天下来,花钱跟淌水似得,光是三张床,就支出了五百来块。
当然,这些毕竟只是一次性的支出,今天过了,明天说不定也就忘了,痛心不了多长时间。
关键是蔬菜要花钱,以前在家菜园子随便揪,粮食要花钱,甚至喝自来水也要花钱。
而且,她也听老二说了,以后老三老四每天坐公车上学,也要公交费用,还有在学校的午餐费用,城里学校跟农村不一样,课外活动多,收费项目多。
总之,在城里花费多着呢,每个月躺着不动,也没法省下这些开销。
省没法省,那就只能挣钱了,原本她计划来了后能找份工作,可是现在跟闷头苍蝇似得,倒是没什么方向。
这里跟村里不一样,环境不熟悉,人也不认识。
凌二看她不对劲,安慰道,“我不能挣钱还是怎么的啊,一天天跟丢魂一样。”
大姐道,“要是丢了魂倒好,我就不会再往天天丢钱这事上面想。”
“有点出息吧,”凌二笑着道,“别让我看不起你啊,都像你这么算计,城里人就别活了。”
“咱家跟别人怎么比啊?”大姐反问。
凌二道,“一个鼻子,两个眼,两只手,我的手不比人家懒,脑子不比人家笨,怎么就不能跟人家比了?记住了,以后说不定就是大富豪他姐姐了,有点纲啊,别一天一出戏。”
“吹牛你能耐。”大姐噗呲笑道,“你真成富豪了,我也不敢让人家知道我是你姐,到时候碍你眼,丢你人,那多不好意思。”
“老大,我就佩服你一点,有自知之明。”凌二给她竖起来大拇指。
“找死啊,真嫌弃我啊...”凌一手里的毛巾卷成一团,随手砸过去,追着凌二打,猛然发现,下雨了,赶忙又开始收衣服。
外面的雨噼里啪啦,雷声轰鸣,老四坐在屋中间,两只手托着脑袋,眼睛眨也不眨的一直望着房顶,最终确认了,新宅不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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