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州部落能结束,朝暮驰猎黄河曲。燕歌未断塞鸿飞,牧马群嘶边草绿。
燕歌镇是千里狂沙大漠的入口,再往西走,便是漫天黄沙,以及赤地千里的戈壁,而往北走,则是茫茫草原。
正因如此,南来北往的行商和路人都会在此落脚补给,另外许多商户都会在此设店,完成大宗交易,什么蒙地的皮子、牛羊筋和羊毛、边疆的水果干儿、甜食和矿产,甘肃的煤铁,还有川地盐池的盐,以及从中原运来的茶叶、丝绸、棉花和布匹,以及各种生活用具,都会在这儿汇聚,使得此地格外繁华。
在当时,燕歌镇被称为西北四大镇之一,可比一般的小城池还要热闹。
正因如此,眼馋这儿的各方势力相当多,不过正因为它的重要,在经过七八年的厮杀争夺之后,周围的势力谁也吞不下,反而达成了协议,税赋由几股大势力按比例来收缴,又定下了诸多规矩。
镇子还有模有样地弄了镇公所,聘请了镇长以及乡团维持秩序,从而获得了相对的和平与宁静,也因此越发繁华起来。
因为有规矩,又不乱,所以周围地区的人,都愿意来这儿做生意。
这天,镇东头的双林客栈,来了一个风尘仆仆的男子。
那人牵着一匹白马,将白马交给了小二之后,找柜上要了一个单间,然后在大厅里坐下,点了吃喝。
双林客栈的老板娘花三娘在柜台后面打量着那男子,瞧见这男子年纪不算大,脸看着嫩得很,不像是常年在这塞外奔波忙碌的人,看上去反而像是内地来的。
不过这人看着也不像是文文弱弱的读书秀才,双手空空的样子,也不像是做生意、跑货的人。
那小哥双目宁静,气势沉稳,又给人隐约几分不太好惹的感觉,让她着实有些猜不透。
不过他的那匹马,是真的不错,除了鼻子上有一抹墨色,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毛,即便是赶了很远的路,却还是神骏得很,通体膘肥体壮,油光水滑的,诱人得紧。
而且那马的品种,看着也像是名种,并非凡物。
骑着这么好的马,来着西北塞外晃荡,这人要么是脑子有问题,要么是有真本事。
而无论如何,她都得摸摸底细,毕竟这家伙要在她这儿住上两天,若是出了什么事情,她可担待不得。
别人不知道,但花三娘却门儿清——虽说这些年来,燕歌镇过上了好日子,表面上看起来风平浪静的,但实际上,底下那叫一个暗流涌动。
各方势力在这儿斗得厉害得很,稍有差错,都是丧命的事儿。
她这客栈还想多开两年,整点儿养老钱,所以更是得小心翼翼。
她这边打量了好一会儿,这时后厨的门帘掀起,小二英哥端着盘子出来,花三娘赶忙叫住他,问:“谁的?”
英哥用下巴点了一下坐在角落的那年轻男子,说那位骑白马的哥儿。
这会儿天寒地冻,外面的街道上没啥人儿,但大厅里却是人声鼎沸,十几个桌子,坐得满满当当,英哥忙得上蹿下跳,花三娘瞧见了,笑着说道:“给我吧,我去上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