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陈诺的林场到卡塔丁山,如果按照直线距离,接近二十公里。
只是这里森林覆盖率实在太高,因为这里本身就属于崎岖的山区。这就是缅因州的山地地区,卡塔丁山是缅因州最高峰,这个地区有着十四座超过一千两百米的山峰。
而且这里也属于切割高原,大小河川众多,或大或小的湖泊更是密布。
根本不要指望直线距离,山谷、森林,河流或者湖泊,这都是不大不小的考验。
如果正常的步行可能,每小时可以走个四到七公里左右。如果每小时走个十公里,肯定会被认为健步如飞,或者认为这样的人肯定很赶时间。
陈诺觉得他设计的路线会很不错,花上半天的时间可以走个来回。一般人肯定是没办法在这样的丛林、谷地行进,可是陈诺不是一般人,哪怕带着客户也没多大问题。
艺高人胆大的陈诺没有打算回宿营屋,他不想耽误时间。他不需要不断的考察一些线路,他需要不断的添置一些设备,这不是纯粹的赶路,自然也影响了陈诺的行程进度。
与其来回奔波,还不如就在森林里住一晚。
他不认为夜晚的森林会有危险,他也不觉得夜里的森林降温对他有什么影响。蚊虫这些更不是陈诺担心的,那些蚊虫根本不会围绕在陈诺的身边。
学小龙女是不可能的,陈诺还没有那样一个本身直接睡在一根绳子上。但是也没什么好担心的,爬上一棵大树,直接坐在树杈上就好。
如果是野营或者探险,这样的做法自然不可取,这简直是在拿生命开玩笑。夜晚的森林才是最危险的,会有太多的野生动物开始活动。
不过陈诺不在意,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感知敏锐,因为他知道一般的野生动物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那些野生动物会知道有些人是根本惹不起的,所以还是不要靠近的比较好。
打了一会儿坐,然后就呼呼大睡。直到晨光钻过郁郁葱葱的树荫照在陈诺的脸上,直到虫鸣鸟叫让陈诺醒来。
“今天完成这条丛林探险的主干道,以后在不断的丰富一些岔道。”伸了个懒腰的陈诺自言自语道,“我总觉得这里应该有些什么,看这里的地形,说不定真的适合人类居住。”
这里的‘适合’,自然不是说适合现代的人居住。而是根据陈诺那些粗浅的历史学知识,他知道有很多印第安人喜欢在丛林生活。
缅因州这里,曾经就有印第安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