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仆二人快行几十里路,见到前面有间客店,刘三儿喜道:“东家,前面有家店子,正好歇歇脚。”
“小心着些,不要再是个黑店。”周泽提醒道。
这并不是周泽太过谨慎,实在是黑店在有宋一朝太过常见。
水浒里所写的像是孟州十字坡,江州揭阳岭这样的黑店,并不是无中生有,也绝不仅仅是个例。
在宋代旅店中,图财害命的刑事案件屡屡发生。
《夷坚志》中记载了在江南西路建昌军境内有一户人家,男主人是一个屠夫,经常杀害行旅之人:“伺客熟睡,则从高以矛揕其腹,死则推陷穴中,吞略衣装,续剞肉为脯,售于墟落。”这个故事中讲到的屠户也是打着旅店的幌子在图财害命,并将人肉晒成干再出售出去。
还记载了江南东路饶州乐平(今江西乐平)永丰乡民胡廿四,在大梅岭开有一家旅店。旅店后面的花圃中有一个洞穴,旅店主人在树根处挖了一条隧道直接通向客房,每日待客人熟睡之后,便“以巾缚客口,倒曳缚窖中,生埋之。”
因为宋代人口流动很大,再加上官员、商贩等各个阶层的人都在路途奔波,所以他们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还是十分担忧的。
而这类有关黑店的故事也是越传越广,在文学作品中自然也就少不了关于黑店这一片段的描述。但这些黑店是借助于《水浒传》的广泛流传而家喻户晓的。
所以周泽才嘱咐刘三儿小心。
“小的留着呢,咱们先进去瞧瞧。”
主仆两个走进那旅店,里面生着火炉,坐满了赶路的客人,见此情形,周泽心里也就放松了些许。
即便是黑店,也只会挑选落单的客人下手,像这样人多的时候,是不会动手的。
周泽环视一周,见只有一张空桌子,就坐了下来,早有小厮迎上来。
“客官要点什么?”
周泽道:“可有鸡鸭之类的?”
“客官您是来着了,俺这里的烧鸡肥鹅最是出名。但凡过路的,都要点上一只。”小厮满面堆笑。
“来两只烧鸡,再上个肥鹅尝尝,若有菜蔬,也配些个。开一间房,走时一发算钱与你。”
周泽看看边上众人,见多是吃这些的,鸡鸭不和牛羊肉一样,可以用人肉来充当,应该是没什么猫腻的。
“客官可要酒吗?这大冷天也好御寒。”
“酒就不必了,随便上些茶水就好,明早便要赶路,免得误了行程。”
“好嘞!客官稍待。”
小厮快步往后面走去。
没多长时间,菜都上齐了,正吃着,旅店的门又被推开,周泽下意识的看过去。
只见走进来一条巨汉来,为什么说他是巨汉?只因为此人实在是抬高了。
这个时代,寻常人的身高普遍就是六尺半到七尺之间,周泽也算鹤立鸡群,足有八尺以上的身高,就算是和鲁达相比也只在伯仲之间。
可是这个人,起码高达九尺以上,腰阔八围,他就是什么都不做,往那里一站都给人强烈的压迫感。
不要说周泽,就是店里的客人也被这高大的汉子吸引了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