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类委员道:“可以再添加上‘天性’这个定语。源自人类天性的,可以为人类本身或者其余事物带来不良影响的东西。”
历史类委员点头道:“对。这个定义可以算相当精确了。”
见所有委员,包括天光教教长与圣神教首席使徒都没有反对后,刘弈棋道:“好,之后的分组讨论就以这个定义为前提。那接下来讨论该疾病的外在表现。目前已知,外星生命为了处置这种‘疾病’,已经采取了禁止人类生育的手段,由此可知,该疾病的不良影响需要灭绝人类才能消弭,或者尽可能消弭。这应该可以算是外在表现的一种。”
“这里应该分成两种情况,因为定义之中的‘对人类本身造成不良影响’,与这里的‘灭绝人类’相矛盾。”
很显然,如果人类所患的‘疾病’仅仅只影响自身,那么外星生命就没有理由将人类灭绝。因为哪怕‘疾病’对自身的影响再大,也不可能比人类灭绝更大。
要么人类的“疾病”还会影响其余事物,要么禁止人类生育只是惩罚或者恐吓,两者相互矛盾。
人们思考一阵,科幻作家委员道:“两者不一定不可共存。譬如,让人类充满痛苦的灭绝,与此时‘在安宁之中灭绝’,两者虽然都是灭绝,但性质并不相同。”
刘弈棋思考一阵,道:“有道理。那么根据已知条件,该‘疾病’的外在表现形式可以做出如下定义:因为该‘疾病’,外星生命必须要灭绝人类才能防止人类对自身或者外界事物造成不良影响,又或者,因为该‘疾病’,外星生命必须要以禁止生育作为惩戒或者治疗手段,才能防止人类对自身或者外界事物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两两组合,共有四种可能。
一、因为该疾病,外星生命必须要灭绝人类以防止人类对自身造成影响。
二、因为该疾病,外星生命必须要惩戒或者治疗人类,以防止人类对自身造成影响。
三、因为该疾病,外星生命必须要灭绝人类以防止人类对外界事物造成影响。
四、因为该疾病,外星生命必须要惩戒或者治疗人类,以防止人类对外界事物造成影响。”
刘弈棋有些疲倦的摆了摆手:“分组讨论就以这四种可能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