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自己差点儿坠下山崖的那一幕,孚松直到现在还觉得后怕。他脸上浮起一丝尴尬,自嘲地摇摇头,侧身用刀子割下一块摆在旁边的鹿肉,手指捏住肉块,用刀尖挑着在火上烘烤,也不言语。
“阿浩的变化很大。”老祭司浑浊的眼睛里闪烁着思索:“我们以前对他的看法好像都是错的,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
永钢看待问题的方式很直接:“反正我只知道他救活了天峰。还有,要是没有阿浩出主意把鹿群引过来,咱们寨子里的人都得挨饿。”
孚松凝视着在刀尖上已经烤至冒油的鹿肉,认真地自言自语:“该给他点儿什么奖励呢?”
这个问题把老祭司和狩猎队长都难住了。
磐石寨的最高物质奖励就是食物。如果换在以前,一头巨角鹿绝对是令人震撼狂喜的最高级别奖品。可是现在……寨子仓库里全是剥皮冻硬的鹿肉,装的满满当当。
永钢舔了舔沾在嘴角上的油脂,用探询的目光分别在头领和老祭司身上扫过:“要不,让他在寨子里挑几个女人?”
北方蛮族对男女婚配这种事情没有强行规定,也没有文明时代《婚姻法》之类的法律法规。只要男女双方自愿,互相接受,在当地长者、头人或者贵族那里得到承认就行。说穿了,其实就是打个招呼,让寨子里的首领知道两个人关系到位,从今天开始睡到一张床上。
婚配的数量和年龄都不是问题。只要男人有本事,有足够的粮食,女人们自然会对他青睐……这道理从古至今都没有变过。
鹿肉熟了,孚松凑近嘴边吹了吹,尝试着咬了一口,却不敢直接用舌尖触及,只是咧着嘴用上下牙齿迅速嚼着过烫的肉块,吸呵着冷气,不断地摇头:“阿浩怕是看不上寨子里的这些女人。”
不等永钢和巫行说话,孚松继续道:“寨子里的年轻女人不多,又几乎都是有了男人的那种。如果阿浩喜欢,早就应该有迹象……还是从别的方面考虑吧!嗯,寨子里还缺一个“百人首”,要不就让阿浩来做吧!”
老祭司深吸了一口夹杂着烟火与烤肉味的空气,缓缓摇头:“不行,现在还不是时候。阿浩太年轻了,而且他刚刚当上“十人首”,这才几天的功夫,一下子就变成“百人首”,很多人会不服气,这对他没好处。”
“这样做的确不太合适。”永钢一口喝尽碗里的肉汤,他动作粗鲁,放下空碗的时候,蜷起左腿,单手从前面抱住膝盖:“说真的,阿浩最近做的这些事情,不要说是“十人首”,就算真给他当上“百人首”也绝对没有问题。还是大巫说得对:阿浩太年轻了,等等吧!再给他点儿时间。”
“大巫”是一个尊敬的称呼。不是所有祭司都能被称之为“大巫”,至少巫行就不够资格。永钢之所以这样称呼巫行,其实是他自己对巫行表示敬意,也是磐石寨的三位首领关起门来的私下行为。
孚松脸上泛起一丝苦笑:“这样的话,会不会对阿浩不太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