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他不知道为什么欧罗巴影业前后对待这部电影立项方面的工作,态度转变会如此之快的问题一样,他同样看不懂舒伯特这一系列的放权。
他只专注每个利润收获支出的百分比问题,而不是什么拍摄制作的问题。
在莱曼看来,这完全是本末倒置。电影都没拍好,就想着收益,这不是空想吗?万一赔了,计较的再多,也没有任何的用处。
到了下午,主创团队以及莱曼,都在工会派遣的各方法务律师的见证下,确定了正式合约的内容。
身为导演的他,除了那些剧组话语权与义务规定,还得到了百分之三的票房分成以及20万欧元的拍摄酬劳。
当然,那百分之三的比例是扣除院线和发行商等各种费用之后,才能额外计算分到的收益。
在一式两份的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大名,莱曼的心里还有些不真实的感觉,自己的协商工作也太顺利了吧。
不过这些都是好事,不是吗?
托马斯作为剧组的摄像小组成员,也签订了正式合约,拿到了周薪900欧元。
瑞恩则是继续做着场务工作,周薪1200欧元,还有他身为电影剧本的编剧之一,拿到了3000欧元的固定酬劳。
莱曼还建议瑞恩挂名制片人一职,舒伯特也同意了,但没有额外的薪资。
现在,托马斯已经打定主意好好磨练自己的摄像技术,争取独挡一面。而好友瑞恩除了编剧工作、场务工作很熟练,并没有其他的一技之长。而编剧又是整个的行业工种里最没有价值体现的,场务工作的上升空间也有限,为了他的未来考虑,转型制片人是最合适的。
既考虑了他的编剧能力,又能进一步的完善他的剧组事务处理话语权。
“影片暂定的预算600万欧元已经到账了,外景的场地工作还需要你们去往印度自行协商,我们在那边没有办事处,很多东西都不方便处理,只能靠你们自己想办法。”合约签订完毕,舒伯特继续说着筹备事宜,他得到过吕克-贝松的嘱咐,一些相关的工作自然要提前说明。
“你有印度制片公司的一些资料吗?”莱曼问道。
“嗯,准备好了,你自己考虑跟哪方合作吧,记得跟乔治商谈一下,他以前去过印度拍摄,有这方面的经验。”舒伯特特意叮嘱道。
“我会的。”
去印度那个不熟悉的地方拍摄,自然要找当地的制片公司合作,那样才不至于两眼一黑,摸不着头脑。
“嗯,那就这样吧,我还有事,先离开了。”舒伯特整理好合约,就离开了会议室。
看着他走后,莱曼又跟制片经理乔治先生闲聊了几句,跟他说好调查印度制片公司的事情以后,也带着瑞恩、托马斯离开了这里,返回民宿酒店。
退完房,又打车去到了戛纳。
三人收拾好各自的行李物品,准备好打一场长久战的工作之后。
10月26日,剧组的主创团队集结,动身飞往印度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