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文会(2 / 3)

祝允明拱了拱手:“原来是嫂夫人,祝允明见过嫂夫人。”

“蓉蓉,这位是我新结识的朋友,姓祝,叫祝允明,今晚他会住在咱们家里。”

苏蓉蓉虽然有些害羞,但仍是规规矩矩的福了一福还礼。

彼此一阵寒暄后,苏蓉蓉去地窖取了一壶酒出来,余宁招呼祝允明坐下,笑道:“鸿雁楼的茶水虽好,但酒水却没什么味道,远不如我娘子亲手酿的酒有味道。”

在桌上摆了个小炉子,生起火来,坐在祝允明对面。

这年头喝酒,比较喜欢“烧酒”,以微火慢烧,是以叫烧春。

著名诗人白居易在《问刘十九》中写道:“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说的便是这种喝法。

没过多久,酒便煮沸了。余宁不急不缓的抄起酒坛,给他倒满了一杯酒,喝将起来。

祝允明拿起酒杯,闻了一闻,不由愣了一愣,他是好酒之人,最喜喝烈酒,和茶楼里没甚么味道的果酒孑然不同,这碗酒酒气扑鼻,显然度数甚高,也不犹豫,仰脖喝了下去,只觉得喉头处如同咽下了一团火,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好酒。”

过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惊喜的喝了一口,问道:“这酒是嫂夫人所酿?”

“正是。”余宁笑了笑,苏蓉蓉平时最喜欢琢磨厨艺,没事就喜欢弄些吃的喝的,只是之前家里没钱,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罢了。

他也是昨天才知道,苏蓉蓉的厨艺居然都已经厉害到这种程度了,这次带祝允明回来,除了继续蹭经验之外,也不乏带有帮苏蓉蓉拉生意的意思,开酒肆的话,不是正需要祝允明这样交游广阔的豪客么?

“不瞒祝兄,我娘子正琢磨着开一家酒肆,只是暂时还没找到合适的地方,等开好了,可以过来喝酒。”

“哈,祝某没什么太大癖好,就是好画画,贪杯。还正愁今后没地方喝到这么烈的酒呢,若是嫂夫人想要开酒肆,说起来我这倒有一个闲置很久的店面,就在扬州南门市集,有人想要租来当包子铺,我还没答应。明日我便让人把地契送过来。”祝允明笑着说道。

“哦?”余宁没想到祝允明居然这么大气,但他也不想平白占人便宜,想了想,笑道,“既然祝兄有此美意,那余某就却之不恭了,这样吧,祝兄的店面折合成两成股份,每月月底分红,如何?”

祝允明想都不想的就答应了下来,“这些小事,余兄拿主意就行。”

没过多久,苏蓉蓉便开始往桌子上端菜。

在得知了祝允明送给自家一个店面之后,苏蓉蓉虽然嘴上没说,但从烧的菜上可以看出来,她其实是下了不少心思的。

【一盘滋味尚可的烩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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