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迷点儿也没啥不好。”叶大嫂赶紧护闺女道,“财迷点儿以后钱越攒越多,日子也越过越好。”
“对,对!”叶老大忙跟着应和。
剩下的铜板被叶大嫂放在一个匣子里,再塞进炕琴中,留着家里平时偶尔用用。
鹿肉卖了这么多钱,但却还算不得大头。
这头梅花鹿身上最值钱的其实是鹿皮和鹿角。
鹿角放在那边不着急卖,鹿皮却得抓紧时间处理。
叶老大跟叶大嫂商量道:“明天我去姑家问问,找个手艺好的人,花点钱把鹿皮收拾干净硝出来,你觉得呢?”
刚剥下来的皮子是不能直接用来做衣裳或是皮褥子的,需要先经过硝制,让皮子变成熟皮子之后才能使用。
经过硝制的皮子不但会更加柔软,而且上面的毛也会更加结实,不容易掉毛,皮子也能保存得更久。
叶老大打猎这么多年,对硝皮子的法子也不是一窍不通,平时给自家人做个皮褥子什么的倒也绰绰有余。
但这张梅花鹿皮是要送给秦府的,他那点儿手艺就有些不够看了。
为了这张鹿皮不被自己祸害了,叶老大还是打算花钱找个手艺好的人给硝一下。
“行,你看着办。”叶大嫂自然没有意见,“钱就在匣子里,要用的话自个儿拿。”
刚才为了陪晴天数数,所以花费了比平时多几倍的时间。
所以叶大嫂数完钱就去灶间准备炖肉做晚饭了。
若是平时,晴天早就该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她身后了。
可是今天晴天却没有跟着她,说了声要去玩就跑掉了。
叶大嫂不免有一点失落,女儿怎么突然不粘自己了?
叶老大却十分了解地说:“兜里有了钱,肯定是要去买糖吃了。”
叶大嫂立刻担心地说:“哎呀,她自己出门不行的!万一再碰上村里那些混小子或者是春花……”
“行了,你去做饭吧,我跟着她出去看看。”
叶老大给叶大嫂吃了颗定心丸,然后悄悄跟在了晴天身后。
晴天完全没有察觉,小狗崽子却很机警地发现了叶老大。
它扭头看了看,见是自己家的人,这才没有什么反应,转身回去继续跟上了晴天的脚步。
虽然之前同意晴天把狗崽子带回来,但叶老大最近忙得也没顾上管它。
平时都是叶大嫂随便给它弄点儿吃的。
叶老大只知道狗崽子平时喜欢跟着晴天,之前春花欺负晴天的时候,它还冲上去往春花的屁股上咬了一口。
今天跟在后面,叶老大才发现,这狗崽子还真有点儿意思。
晴天年纪小走得慢,它就一直不快不慢地跟在晴天身边。
不落后也不超过,更不像一般小狗那样,会自己跑到别处东闻西嗅。
不仅如此,狗崽子居然还会一直注意着周围的动静。
但凡附近有人进过,它都会很警惕地投去目光,直到人家走远才收回来。
叶老大在后面看得稀奇,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懂事的狗子。
如此看来,还真应该好好养着。
等以后狗崽子长大了,岂不就相当于是晴天的贴身护卫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