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有,而且想放什么就放什么,还能加鸡子!
这时,洛璃将手机竖放在纸巾盒旁,这角度刚好能将她整个人都放下。
只见她拿起一个大约手掌大小的肉夹馍,先对着镜头显摆了一下。
通过手机镜头,古人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到那馍皮上金黄微焦和肉馅中的油润光泽。
随即,洛璃狠狠地咬了一大口,力道之大,直接将那清秀淡雅的五官扭曲在了一起。
嬴政:“……”
至于吗,一个肉夹馍而已。
刚想到这,只听“咔呲!”一声脆响,洛璃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仿佛发现了什么宝藏一般,大口大口的咀嚼后,用力的咽了下去,发出满意的感慨。
“这才是优质肉夹馍啊,看这馍皮,虎背,铁圈,菊花芯。再看这肉,肥瘦比例正好,既保留了瘦肉爽口的纤维感,又没有因为过量肥肉带来的油腻,堪称完美。”
洛璃的描述和她的神情,将这份满足和幸福传递给了每一个古人。
隔着天幕,他们仿佛也感受到了那股醇厚的香气,那股带着几分炭火的焦香。感受到了那肥而不腻,瘦而不柴的腊汁肉的柔软。
“我透!好次!真的好次!”李曼没有洛璃那么多形容词,评价的简单且直接。
这可给店主大爷听高兴了,神气地吹道:“那你看,你就吃吧,指定一吃一个不吱声,想当年秦始皇吃的都是我老祖宗做的肉夹馍,那吃起来根本停不下来,连批奏折的时候,都得边吃边批奏。”
嬴政:“……”
嬴政已经不记这么会功夫他无语过几次了。
想一想,他身着威严的玄黑色龙袍,端坐于书案前,一丝不苟地批阅着文书,然后……他另一只手拿了个肉夹馍?
这合理吗?
还有,刚才这老头还污蔑他大秦没有肉夹馍呢,这一转眼,他祖宗又变成做肉夹馍的御厨了是吧。
汉朝。
刘彻有些吃味儿。
这些人怎么只提秦始皇啊,明明这长安城中他也留下过很辉煌的成就好不好。
怎么不说提提他呢。
难道他堂堂汉武大帝不配吗?
不过还别说,这后人吃的肉夹馍看着可真不错,色泽金黄,香气四溢,整的他都有点想吃了。
想到这他刚要让人去准备,便看到一条绚烂的弹幕出现在天幕上。
【跟我回家,我家牛会自杀:这肉是什么肉啊,应该不是羊肉吧。】
吃的不亦乐乎的洛璃,瞥见这条弹幕,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拿纸巾擦了擦嘴角说道:“当然不是羊肉了,这是猪肉的,羊肉的肉夹馍应该在银川那边比较常见吧。”
猪肉?
程咬金有些意外。
他算是老饕了,基本什么肉都吃过,尤其爱吃牛羊肉,所以一眼看出洛璃吃的肉不是大唐人常吃的羊肉,但却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贱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