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沈家田地里的庄稼全部收上来了。
过了两天,收上来的庄稼刚晒干,就下起了大雨。
陈氏串门,听到好几户人家抱怨:“老天爷不长眼,我家地里的庄稼这下完了。”
陈氏又是庆幸又是暗喜,幸好自家的庄稼收的及时。
吃饭的时候,陈氏看沈壮顺眼了很多,还特意多煮了饭,“多吃点。”
沈壮抬头,一脸感动看向陈氏,“老夫人,你让我多吃点?”
陈氏被噎了下:“你听错了。”
“哦”沈壮情绪低落应了一声,等吃到最后,才发现锅里还剩下许多,顿时又高兴了,这肯定是老夫人专门给他留的。
沈壮乐呵呵的去盛饭去了。
沈虎几人,心里都暗暗松了口气,经过这几日的相处,他们都看得出来,主人家是真的和善,只要听话做事,绝对不会被无故责打。
比起其他大户人家规矩多,动不动就挨板子,运气不好被打死的也大有人在,还是在沈家好,吃得饱,只要认真干活就行。
“你是沈小山?”
已经过了大半个月了,沈青云再次看到沈小山,收拾干净了,衣服也是新的,脸圆润了,和他记忆中不一样。
沈小山回道:“这是大夫人专门给我买的,说是来书院不能给少爷丢脸。”
这应该是云氏拿的私房钱给沈小山买的衣服,大嫂的这份好意他记住了,既然大嫂不打算再嫁,以后他也得尊敬她,让她在这个家有归属。
这天,沈青云像往常一样,从学堂里回来,就看到说沈小山正在咯吱咯吱啃东西。
沈小山见到他回来,立马站起来,“少爷,我把你衣服都洗好了,房间也收拾干净了,你还有什么吩咐吗?”
沈青云笑着摇了摇头,刚开始那段时间,沈小山每天小心谨慎,生怕伺候不好。
经过这段时间相处,沈青云除了吩咐他干点活,几乎不责骂他,毕竟是少年人,性子慢慢显露出来。
“你刚才吃了什么?”
“甜果,我在集市上买的,少爷,这里还有,我给你留着。”
沈青云看去,发现红红的果子,还以为是红萝卜,拿起来,这才发现是甜菜根。
“小山,你在集市上买的?”
“对啊,就在西市那边,一个农家老伯那里买的。”
“走,带我去看看。”
两人赶到西市的时候,那个老汉已经收拾摊子了。
“老伯,你家甜果还有吗?”
“没了,都卖完了。”老伯笑着道:“你要是想买,得下次赶集了,到时候我会再过来。”
沈青云在来的路上已经把那个甜果吃完了,水分足,又甜,能卖完太正了。
“老伯,那个甜果的种子你那有吗?”
“甜果地里还没摘完,打算留几根做种,你们要是想自己种,我可以给你送几颗。”
沈青云把老伯拉到一旁,小声道:“你家里那些甜果我全部要了,别摘,留种。”
“留种哪里用得着这么多。”
“这个你就不用管了,过两天我让家里人去你家地里看看,对了老伯,你家住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