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宰》“其财用”,上“其”字当作“共”。
《大府》“受藏之府,则若职内掌邦之赋入是也,受用之府,则若职岁掌邦之赋出是也”。已上三十字,今欲删去。
《党正》“岁属其民者四”,“四”当作“五”。
《诵训》“以诏王观事”,当去“王”字。
《典瑞》“手足腹背”,“手”当作“首”。
《冢人》“山林之尸则以山虞”,已上八字,今欲删去。
《御仆》“掌万民之复”,“复”当作“逆”。
《大驭》“有軓也”,“軓”当作“轨”。
《大行人》“三公八命,出封加一命,则谓之上公”。已上十四字,今欲删去。
《诗义》
《北风》“北风以言其威,雨雪以言其虐。凉者气也,喈者声也。雱盖言聚,霏盖言散。气之所被者近,声之所加者远。聚则一方而已,散则无所不加。此言其为威虐,后甚于前也”。已上六十三字,今欲删去,改云“北风之寒也而以为凉,北风之厉也而以为喈,此以言其为威。雨雪之散也而以为雱,雨雪之集也而以为霏,此以言其为虐”。
《君子偕老》“‘玭兮玭兮,其之翟也’者,服之盛也”,“服之盛”字下,今欲添“质宜之”三字。又云“‘瑳兮瑳兮,其之展也,蒙彼绉絺,是泄袢也’者,亦服之盛也”,“亦服之盛”字上,欲减“亦”字,“服之盛”字下,欲添“文宜之”三字。
《定之方中》“说于桑田者”,“者”当作“则”。
《干旄》“州里之士所建”,今欲改为“乡党之官所建”。
《有女同车》“公子五争”,“争”当作“诤”。
《驷铁》“驷马既闲”,“驷”当作“四”。
《墓门》“食椹而甘”,“椹”当作“葚”。
《七月》“去其女桑而猗之,然后柔桑可得而求也”。已上十六字,今欲删去,改云“承其女桑而猗之,然后远扬可得而伐也”。
又“蚕月者非一月,故不指言某月也”,下添云“蚕,女事也,故称月焉”。
又云“猗,薪之也,言猗女桑则远扬可知矣,言伐远扬则女桑可知矣,皆伐而猗之也”。已上三十字,今欲删去。
《车攻》“言其连络布散众多,若弈棋然”。已上十二字,今欲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