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出动了两万余满蒙勇士,已经是图尔格能派出的极限,剩下的兵士,不仅得用来看住平度城,也是预备军。
“稳住!稳住!鞑子也是爹妈养的,一枪过去,照样是一个窟窿!听号令行事!”
明军这边,各营的百户,总旗不断的打着气。
一,十三营里,有一些新兵,这还是他们第一次上战场。
有些兵士听着清军的鼓声,号声,紧张的头冒大汗,握着枪的手,也因出汗变得湿润。
整齐得鼓声,原始的女真角号声,的确有些震撼。
清军自五百米左右步行前进,一边行进,队伍慢慢的分散开,持火器,强弓的走在最前面,步伐均匀有力。
“冲啊!杀明狗!”
不到两百米,谭太开始振臂高呼,清军的速度也提了上来,由慢走改成了小跑。
整个平度城外,盔甲的撞击声,尤为响亮。
“准备!”
李胜目视着正前方,右手高高举起。
普通燧发枪的有效射程大概是一百米左右,而改进后的后装线膛枪,则在两百米左右。
目测清军刚刚过线,李胜右手狠狠挥下。
“开火!”
后镗枪要比前装枪声音大的多,而且根本不用像前装枪依靠密集性射击来取胜,不过要说他的短处,那肯定就是枪管不耐用了。
随着枪响,不少的清军瞬间倒下,看着身旁的清军倒下,他们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接近两百米的距离,穿着甲胄,也能被打死?
这到底是什么样的火器。
还有一部分清军也被打中,不过子弹被卡在了甲胄上,子弹处带来的灼痛感,让他们奔跑的速度,减慢了许多。
“冲啊勇士们!冲上前去,杀光明狗!”
普通清军们细微的变化被谭太看在眼里,一声大吼,将周围的清军思绪瞬间拉了回来。
面目狰狞的继续朝着明军冲去。
“让你狂!”
李胜举起88式狙击枪,对着谭太,就是一枪。
“砰…”
88式狙击枪的声音在此起彼伏的战场上一点都不起眼。
子弹飞向谭太,却被前面的清军挡住,那名清军颈部中弹,顿时血流如注,喷了谭太一脸。
“玛德,这他良的什么火器,这么猛!”
谭太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水,一口血沫吐到地上。
心里虽有些惧怕,不过身边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他,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冲杀!
这种机会,李胜怎么能放过,紧接按动扳机。
砰…
谭太被子弹狠狠的打中,而后被惯性击倒在地。
身旁的清军,见状顿时心惊胆战,谭太得亲兵,更是立马涌了上去。
李胜刚想比个耶,只见那谭太晃晃悠悠的站了起来,通过狙击镜一看,良的,这货左肩被打中,鲜血直流,左手无力的耸拉着。
“卧蚕,是我枪法太垃了?”
李胜喃喃自语道。
“要是小白在就好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