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上顶楼,这一层的装修曾经很豪华,现在却变得比下面更破,常言道:“大道至简。”越简单的事物,反倒越容易保留。
这是一间主管办公室,还有个阁楼,六个强盗分作两匹,守在各个儿入口。
我转动匕首,刺死了两个。其他人惊慌地大叫,却看不见我,我快步冲刺,一匕首刺向挡路的女强盗,她似乎见到了一点点反光,朝后退缩,但我的匕首仍擦破了她的脸,那就不必管了,她很快就会死。
当她倒地抽搐时,我又捅破了两个男盗贼的额头。剩下的一人胡乱开枪,险些扫中了我,但就像在黑色的房间里打蚊子一样,机会转瞬即逝,我在他背后一刀,结果了他。
阁楼上是强盗的头目,一个肌肉发达的硬汉,他已极度紧张,稍有风吹草动就送过去一梭子,以至于把周围的玻璃全打碎,我把匕首一扔,刺穿了他的眼眶,他晃了晃,毒素入脑,死了。
三种药效几乎在同时消退,似乎效用相护抵消了。我开始吐血,不过吐血总好过丧命,吐血总好过待在地狱,而无法进入摩天楼、进入天堂。
拉米亚出现在阁楼的门口,我看着她,她看着我。
过了片刻,她面露微笑,低声念:
“猛虎,猛虎,你目光如炬,
在黑夜的丛林中,
怎般不朽的手与眼,
能塑造你这可怖、匀称之体?”
我问:“这诗是谁写的?”
拉米亚说:“听说是威廉姆·布雷克,几百年前的诗人。”
我拾起强盗的枪,用枪柄砸开了一扇暗门,里面是那老人和孩子,他们都还活着,老人深受恐吓,而那个女孩儿....却并非女孩儿。
之前相遇时,我并未细看她,现在却注意到她的怪异之处,她的脸百分之七十是金属的,只剩下右眼那小小的一块,眼神很清澈。她的身体也是如此,她的右手还完好,左臂却是银黑色的金属。
她到底是什么?
拉米亚扯开老人嘴上的封条,那老人大喊:“看在执政官的份上,拉米亚,你终于来咯!”
拉米亚说:“老威,你真是鸿运当头,回去之后,你该去买彩票。你得知道自己刚刚活命的概率有多小。”
老威说:“去黑棺的那些奸商手里买彩票?那不是糟蹋钱吗?”他说着哈哈大笑,而那个“女孩儿”却始终默然不语。
我和拉米亚替他们松了绑,老威说:“我对他们说:‘我是黑棺的重要人物。’他们一听我是黑棺的,就想要赎金。他们甚至怕我饿死,给我吃了些口粮。不过那些口粮可真难吃的要命,我怀疑是狗肉做的。”
我碰了碰我行囊中的狗肉,心里微微叹息。
我清了清嗓子,说:“老威先生,我叫鱼骨。”
我不清楚老威是什么职务,如果他比拉米亚级别高,我没看出来,可如果他级别很低,拉米亚也不必急于相救。
如果是前者,我非但要奉承拉米亚,还要对他鞍前马后。
如果是后者,我仍旧要奉承拉米亚,却又不能得罪此人。
总而言之,现在的我需看人脸色行事。
老威笑道:“这名儿可真怪,鱼骨是什么鬼?”
拉米亚说:“鱼骨杀了一半的强盗,我杀了另一半,是他找到你们在哪儿。”
老威肃然起敬,说:“这可真不知该如何感谢了。不过我怎么不记得一齐出来的游骑兵中有叫‘鱼骨’的?”
拉米亚说:“他原先不是,但现在是了。”
这像是一句承诺,我似乎已得偿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