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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扑朔(1 / 3)

许多年后,在场的各位富贵人家,仍能将这幕盛景同他人绘声绘色的说起,且眉宇之中尽是自傲。

如流瀑似的红绸自廊桥淌下,又犹如锦花般,与灯笼火台相映,灯火投迎中,更添三分富贵,在浓如胭脂的红绸里,蓦然滑落出位一袭红装的美人,浅笑间端的是顾盼生姿,如邻家小女初成,蹦跳间就穿过座位,登上高台,朱唇轻启唱道:

“春花亭外风骤雨,哪年悲声觅寂寥。

隔帘但见一花轿,必为新婚走鹊桥。

吉日良时需尽欢,何苦泪雨喂瑶莲。”

唱腔婉转高绝,似杜鹃啼血,黄鹂失群。低落处反而骤然调门,胜似雨点滴滴从空处落下,未砸柳絮,先颤心头。

“莫芸,竟是她登台”不知怎的,此刻霓酥惊骇莫名,站立不稳,险些打翻了一位在牌楼落座贵人的茶壶,打搅听戏,这可在戏台上下最为忌讳,一来面子挂不住,二来杂役抹桌,又要白白分神。若是一般的戏曲也就罢了,可既然那位唤作莫芸的女子登台,霓酥就自然算不得角儿,被这位贵人一把推得趔趄,坐倒在地,口中却仍旧失魂落魄的念叨些什么,左右女子见状不妙,告罪几句,将霓酥半推半架送下廊桥,相当狼狈。

“老爷,这莫芸唱腔着实惊艳,只怕即便在都城,也能在诸多红角儿中摘来榜眼往上的头衔吧”一名家丁打扮的男子趁着停顿功夫,讨好似的低头,在身边端坐的富家翁耳边问道。

“榜眼那倒难说。”富商应声,双目依旧紧盯台上那名红装花旦,目光炯炯。“老爷说的是,都城水深,这穷乡僻壤称尊,可到了都城就难以出类拔萃,比不得老牌角儿。”

“你懂个甚戏。”富翁趁着难得的空当,忙不迭地向口中灌茶,润润方才因叫好而干涩的喉咙,左手伸出大拇指,向上虚举三下,“只怕那位见了,都要将这女子当宝贝供奉起来,至于京城那些所谓的大家,甭说榜眼,即便是状元郎,给她提鞋都不配,调门可勤练弥补,但唱腔韵味,倾尽数十年苦功也未必学得来。不过今儿胜在这天马行空的开场,至于嗓音,或许是许久未曾登台,颇有几分生疏,不过无妨,此回过后,清河园算攀上高枝起死回生,往后登台的次数,当然也水涨船高,将嗓子练回来就是。”

第二日大清早,吴霜睡梦中被嘈杂人声惊醒,不远处的云仲亦从床上蔫头耷脑坐起身,将周身的骨节伸展开来,伸腰扭背,精气神好转不少,虽然脑海中仍隐隐作痛,不过相比前些天的苦楚,舒坦不知多少,眼下疑惑的看向吴霜,仍是有些莫名其妙。二人出门观瞧,却见到那名精悍的汉子立于院口,正用肩膀费力的顶住院门,院门外人声之鼎沸,险些要将吴霜脑门掀开。二人帮阎寺关顶住摇摇欲坠的院门,这才询问缘由。

“合着闹腾半晌,都是为了一睹你家班主夫人芳泽”吴霜诧异,这等事他还从未见过,即使各大都城繁华郡县的角儿,也顶多是唱戏时追捧,下了戏台将戏服一脱,不说无人问津,也不至于如此大阵仗,听这声音的喧闹程度,门外怕是起码有三四十号人,因此吴霜也不由得看几眼阎寺关,这汉子乍看平平无奇,行走之间足下生根,大概是修行了某种不知名的内家拳功夫,且程度不浅,否则亦难以一人之力顶住院门,使得院外这群人无法闯入。绕是吴霜见多识广,但总有未曾见过的内家拳门路,一时半会,无法看透这汉子练习的是哪门哪派的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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