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童话(1 / 2)

谢浔滑开屏幕,就看见苏落发来的小作文,还没看内容,只看篇幅,他嘴角已经有了上扬的弧度。

很久很久以前,一片大森林里,有只兔子在小溪边喝水,失足被一只狐狸救起

刚看了个开头,男人眉头一蹙。

这是把他当孩子哄吗

目光却还是忍不住向下看去。

兔子害怕的心脏砰砰跳,以为是爱,就和狐狸在一起了,后来,兔子发现狐狸还圈养了别的动物,就离开了狐狸,但狐狸不放过兔子,总欺负她。

直到某天,俊朗的棕熊先生将狐狸一巴掌拍飞,把兔子带回了树洞

谢总脸一黑,盯着棕熊两个字看了几秒。

俊朗的棕熊

什么逻辑

就算要比喻,不能贴切点么

棕熊先生不仅给她好吃的蜂蜜,照顾生病的她,遇到危险时还会为她出头,如同英雄。

和那只狐狸不同,棕熊先生喜欢看书,思想有深度,头脑灵敏,绅士又强大

明知她在故意拍马屁,男人却还是不受控制勾起了嘴角,面上的寒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融化。

这样好的他,如同最鲜嫩的牧草,惹的兔子每天都想采撷

卧室里,盘旋的低气压渐渐回升。

兔子慢慢发现,棕熊先生除了丰富的内在,还有着伟岸的脊背,璀璨的黑眸,性感的喉结,下盘极稳

读到这句,男人眯了眯眼。

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兔子都很开心,甚至憧憬过离开草地,和他住到树洞里,眺望更瑰丽的世界。

有时,兔子羞愧于自己的渺小,无法为棕熊先生遮风挡雨。

但她却舍不得离开,渴望一直呆在他身边,陪伴,仰望,她就觉得好幸福

谢浔盯着这几句,心口忽的一塌,察觉到自己的心境,连忙板起了脸,继续看下去。

然而,那只讨厌的狐狸不知抽了什么风,趁着棕熊先生不在家,竟想把兔子吃掉。

兔子挣扎不过,只好假意安抚,却不想这一幕被棕熊先生撞见了。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兔子难过又忐忑,一颗心脏揪的皱巴巴,哭了很久。

棕熊先生一定气死了。

一想到他再也不会给自己找蜜糖,不会温柔地亲吻她,不会用那样专注的眼神看向她,一颗心啪嗒碎了

男人沉默下来,浓黑的长睫下,一双黑瞳涌动着复杂情绪。

她已经准备好余下的兔生会在孤独中度过,毕竟,曾经沧海难为水,他提高了她对异性的审美,她也不愿将就。

明知如此,兔子却还是想在树洞等棕熊先生,当面对他讲一声

对不起,我爱你。

夏末的夜里,人声消弥,只剩下阵阵蝉鸣。

男人眸光定在最后几个字,良久,又跳回开头重新看了一遍,直到一字一句烂熟于心,他才按灭了屏幕。

月华从床头扫到床尾,他却没了睡意。

心脏爬上了一只小虫,专挑心尖尖的软肉,轻啃下一小角。

第二天上午,谢浔进了大楼,表情拿捏的恰到好处,七分冷漠,三分和煦。

毕竟,不能让某人过于得意。

然而,会客区空空如也。

两小时后,他下楼一趟,还不见苏落身影,昨天萦绕一天的低气压瞬间回归,还有变本加厉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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