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1 / 3)

头被整个啃掉、身长至少三十米的雷龙

这位“怪蜀黍”的“棒棒糖”真是太可怕了。

前两天路易还提过想要吃雷龙的事情,这个提议当时就被孟九昭ia驳回了,不过秉承“不想吃雷龙的堪塔斯不是好恐龙”的原则,他还是对路易的理想远大表示了赞美,并且表示,n年以后如果路易真的猎到了雷龙,他可以清蒸红烧碳烤多种做法帮他料理那头雷龙当然,前提是他还活着的话。

不过,眼前的怪蜀黍是什么意思自己吃了他的蛋,它却请自己吃肉

这这这这

想想之前那一地蛋壳,这头恐龙不会把自己和路易当成破壳的幼崽了吧

路易也就算了,自己这个样子,长得有那么像它们那一族的幼崽吗

重生以来,已经第二次被恐龙当做幼崽疼爱的孟九昭深深的怀疑起了自己的长相问题。

孟九昭和路易最终还是接受了怪蜀黍的棒棒糖。

被怪蜀黍盯得死死的,他们虽然被允许自由活动,可是范围必须限定在怪蜀黍尾巴可及的范围内,超过这个距离,就会被关小黑屋,出来的时候就会一身口水了。

不能跑太远意味着他们无法自由捕猎虽然本來也基本上猎不到,拒绝了一天之后,怪蜀黍再递棒棒糖过来的时候,两只幼崽互相看了一眼,就啃过去了。

“雷龙肉可真好吃啊”嘴巴里鼓鼓囊囊的,孟九昭对旁边的路易说。

“啾”路易明显很同意,“啾啾”先吃别人猎的,以后吃我猎哒

“好”

两只幼崽吃了雷龙的一整条小腿,然后,就跟怪蜀黍回窝了

回的居然还是之前他们偷蛋吃蛋的命案现场

蛋壳已经被清理干净了,里面还铺上了新鲜的草,用嘴巴将两只幼崽叼到厚厚的草堆上,怪蜀黍恐龙俯子,大头重新贴在了草堆旁边的地上。

它的身子太巨大了,还很长,它能进来的只是前半个身子,屁股和尾巴只能撅在外面,翅膀也只能蜷缩的贴在洞顶,这个姿势一看就很不舒服,不过怪蜀黍看起来一点也不介意,它睁着金黄色的眸子盯着两只幼崽坐在草堆上,一副欣赏的很享受的样子。

虽然吃了对方一条雷龙腿,可是路易可不是那么容易被讨好的幼崽。面对那双黄色的大眼睛,他挪了挪身子,用屁股对着对方。

“啾啾”以后我们要给它当幼崽吗路易有点闷闷不乐的样子,看来不止孟九昭,连路易也觉出来这头龙对他俩的态度不对头了。

“应该可能大概吧”孟九昭心里惴惴的,老实说他也搞不懂那头龙的意思。

“啾啾啾”可是我不想叫他爸爸,心情低落,路易头顶的呆毛都塌下来了。

“我也不想”被路易的情绪影响,孟九昭也陷入了低潮,虽然这头怪蜀黍龙是土豪,大方送给他们雷龙肉吃,可是在他心里,这头龙却无论如何也比不上布莱克和白的。作为一个拥有上辈子记忆的非少年,布莱克和白用他们纯粹的爱得到了孟九昭的认同,这种认同是在一点一滴的时间积累中发生的,不会再有第二次了。

“那我们给它起个名字,以后就用那个名字称呼它吧”没法逃走,也不想认陌生龙作爸爸,孟九昭想了一个折中的法子。

于是,怪蜀黍龙有了自己的名字猛。

名字来源于孟九昭的姓氏,另一个原因则是这头龙的吼声是“onon”的,听起来也很像这个音。

和猛一起生活了几天,孟九昭变得一点也不为自己吃掉猛地蛋而内疚了,猛的育崽方式实在太简单粗暴了按照它养育幼崽的方式,那两颗蛋就算孵出来也绝对活不下来。

猛很注意食物的新鲜,一旦食物不新鲜就出出门采购、不捕猎,它是个很好的猎手,也有上好的食材,可是却不是个好厨娘╮╰╭

它对猎物的处理方式永远只有一个撕开,取肉,砸肉糜。

第一天的雷龙肉,好几天没肉吃的孟九昭把它想象成鱼生愉快的吃下去了;

第二天的三角龙肉,对鱼生比较偏好的孟九昭还是吃下去了;

然后,到了第三天已经习惯吃烹饪食物的孟九昭实在没法忍受天天吃生肉的日子了,他钻木取火生了一堆火。

好容易把火苗升大,孟九昭正打算用它烤肉,谁知道下一秒,猛一尾巴从天而降打下来,火苗应声而灭。

孟九昭和路易也迅速被猛叼着转移到另一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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