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的士子,也有些富贵纨绔,在城外骑马比赛,却顷刻间被朱振超越过去。
张灵凤一脸不开心道:“我们姑苏的爷们太差劲了,连你那么年轻的家伙都跑不过。”
可是想起那些骑手一脸灰白的模样,她又忍不住自豪起来,这个厉害的男人,是自己的男人。自己应该自豪啊。
马背上的朱振,与平日里完全是判若两人。
“我不是看不起姑苏,而是你们姑苏的百姓富贵久了,已经忘记了男儿的血性。男子汉,大丈夫就该骑最烈的马,喝最烈的酒,睡最漂亮的女人。”
还有男子气概啊。
比什么潘元绍强太多了。
真的好喜欢啊。
感觉在他怀里,跟他一起起马,有种看着在战场上厮杀的感觉。
上一次他指挥战斗的时候,模样就跟现在一样迷人啊。
优秀的男人总是被女人仰慕的,这点儿无法否认。
更何况在姑苏城憋了太久的朱振,发疯似的让小红加快速度。速度越来越快,仿佛驾驶着装甲车一般。出了城,跑了十几里,看着路上慢慢的再次出现流民,他才说道:“诺,你看,别说我嫌弃姑苏,你看看那么富裕的地方,却依然有那么多流民得不到安置,姑苏的官员是
得等的失职。”
“应天没有流民吗?”张灵凤不服气的问道。“有!但是应天的官员会想尽一切办法安置他们。我们为什么造反,不是只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还要让这些百姓过上好日子,不然他们有朝一日会造我们反的,就跟前些
日子的姑苏一样。”
马背上的张灵凤小心翼翼的扭过头,偷偷瞄着朱振,只能看清楚一个侧脸,侧颜也很英俊,比起那些穷酸书生要强不知道多少。
当然,朱振明显没有停止的意思,“你看,这些水渠,完全荒废了,如果能够修复贯通,可以出现起码几百亩的良田。”
朱振指着不远处干涸的水渠。张灵凤很少出姑苏,但是却也知道,姑苏是离张士诚最近的地方,最近的地方都治理不好,那么地方百姓过得是什么日子,可想而知。张灵凤拍了拍朱振的肩膀,“我知道你对父王有很多意见,我父王有很多地方做的不够好,但是他是他,我是我,我们不一样好吗?我知道你很讨厌政治婚姻,我也讨厌。
如果你真的不同意这桩婚事,我们可以假成婚。”一直各种不满意的朱振听了这句话,忽然勒住了战马,忍不住抚摸着她的长发,“这件事情委屈你了,你不要把我的话放在心上,我只是想让你知道你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
。如果将来我们爆发冲突,你能理解我吗?”张灵凤噗嗤一声笑了,拿出墨迹未干的和约,“哎,你想什么呢?你们一下子签了十年的合约哎,扬州都落到我父亲的手里了,朱元璋那么穷,连最繁华的城池都丢了,他
怎么有本事来打姑苏?”
女人啊,眼皮子终究是太浅了一些。朱振耐心的说道:“你终究是没去过应天,不知道应天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地方。可以这么说,应天就是一头一直在成长的猛虎,而你父亲却是坐在羊群里享受生活的狼。
时间久了,狼就会变得不在凶猛。一群羊闹事儿,你父亲这只狼都镇不住,更何况老虎来了呢?”
“你们男人真烦!天天讨论这种天下大事!你是跟我出来玩儿的好么?”张灵凤见说不过朱振,便有些不开心了。
“未来的事情随说的清呢?让我们一起领略下姑苏的美景吧。”只要不谈政事,朱振的心情就会变得舒畅。
活了两辈子,他本来就不喜欢政治这种糟心的事情。军人,纯粹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