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可以理解为后世的合同工,临时工,基本干的都是体力活。
弓手就是带兵器的人,原意用来镇压百姓造反,后来又兼牢子狱子,负责看管牢房,捉拿贼犯和走私、看守城门等,像明朝的巡检弓兵。
南宋地方主官都要异地任职,且是三年一任期,官少而吏役多,而这些吏役基本都是当地人,或豪强士绅的族人,或致仕官宦的亲属,或商贾富人推荐,更有甚者,还有地方青皮流氓参与。
也有很多吏役,都是一代接一代传承接班,父亲干到退休,儿子顶替接着干,儿子退休,孙子接着干。
如果在和平时期还好,但如果在乱世,容易滋生一个不好的现象,即所谓的吏强而官弱。
到南宋中后期时,朝廷也多次出现了诸多“吏强官弱“的议论,公吏被称为当时地方上最大的祸患之一。
当时有很多县级胥吏“自号立地知县“被百姓称为“立地官人“,有人甚至称当时以“官不可任而任吏“。
可以说,此时南宋士大夫普遍认为,地方形成了吏人专权、乃至专横的局面,但却没有人提出有效的应付之术。
其中原因,一方面有主要官员只干三年,反正有权也好没权也好,干满三年就走,没必要和地方吏役们争权斗狠;其二,吏役都是当地头蛇,很多事情确实需要吏役们配合才能干好,当时整个南宋地方艰难,吏役们为保证赋税的及时足额上缴,保持政令民情的上行下达,协助县官办理狱讼以缓和社会矛盾等各方面,都起了重要作用,官员们也愿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三吏役们弄到的好处,还会分给官员,何乐而不为。
正因为朝廷和官员们不作为,或者也不想作为,南宋中后期地方吏役横行地方,营私舞弊,违法害民,严重拖累南宋的经济和影响百姓安乐。
赵与芮此次收回房子,基本都是县中役吏和县官勾结干的,全部都是低价租出,私下收好处,肥了个人亏了朝廷。
赵与芮把房子收回来大半,得罪了相当多的县中商贾和吏役。
二月初四,李宗勉在县衙与人争吵,据说还拍了桌子,因为他的话,完全在县衙没人听。
当天下午,李宗勉请求换定海县主簿和县尉。
公文到了庆元府,长史莫泽和司马程珌本想以三年期未到来驳回,但想到这是魏王的人,还是征求了魏王的意见,并且这是人事任免,身为地方军政一把手,魏王肯定是要知道的。
赵与芮当天也正好在庆元府魏王府,没去定海县,因为长史莫泽,司马程珌还有通判聂子述三个史弥远的心腹,正在向他汇报庆元府的情况和利益分配。
三人都是新来当地,和前任交接之后,汇总了庆元府的情况,虽然想驾空赵与芮,但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特别他们知道魏王爱钱,定海县、慈溪县两个县,不能动。
今天赵与芮带了个青年过来,然后向他们介绍,这是他兄长赵与莒,原本朝廷要让他去阴山当县尉,赵与芮专门要过来,到定海当县尉。
莫泽三人对视一眼,原来是魏王想换自己兄弟,当然也没什么意见。
此时赵与芮坐在主位,赵与莒站在他身后。
通判聂子述正在打量赵与芮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