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等布鲁斯回答,来福枪就自己说“我得先填饱肚子,赚更多的钱,过更好的生活。”
“上帝没让我出生在和你一样衣食无忧的家庭里,我父亲赌博输掉了一切,我母亲跟别人跑了,我唯一的财产就是一把不太灵光的老枪,那我想,我就这么干了,又能怎样呢”
“来了哥谭之后,我才发现,建设这座城市的人肯定是个天才,你不觉得这些黑帮被规划的太好了吗它甚至达到了一种很完美的平衡,让这座城市能长长久久的运转下去,而且人们都过得还不错。”
“我的女婿手底下有个叫什么来着算了,我们都叫他“一只手”,他的左手在小时候被他吸毒吸到脑子坏掉的父亲给砍掉了,不过他从小就跟着他们那一条街道的赌场老板干,专门负责扔骰子,去年竟然还买了一辆汽车,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黑帮产业很大,他们很缺人,只要有手有脚能干活,他们什么人都收。”
“孩子们不去学校,去黑帮里也能学一门手艺,有点脑子的,去餐馆打工和老板学做菜,或者去酒吧学调酒,最厉害的要数能在赌场学技术的人了,那都是些天生的机灵鬼。”
“身手灵活的就去当扒手,眼睛好使的就去盯风放哨,最不济的,也能和其他人学几手打架的功夫,黑帮这么多,餐馆、酒吧、赌场、修车厂,要么需要员工,要么也需要保安,哪里都能混口饭吃。”
“要我看,最近两年的经济更好了,我再攒攒钱,甚至能在南边富人区的边缘买一幢独立的小房子了,哦,你应该住在那里的中心吧,毕竟他们说你是个大富豪。”
“我的外孙没有你那么幸运,但也够了,总比我强的多,起码他是在一间不会漏风的房子里出生的,还有他的妈妈精心照顾他,他的爸爸在外面赚钱,我们过得还不错,对吧”
或许是头痛症好了很多的缘故,在这位老人显得很有精神,不停的碎碎念一些他生活的细节,这时候,布鲁斯的思绪却飘到了很远。
来福枪的一句话让他开始思考。
哥谭的犯罪产业规划非常完美,这几乎不可能是天然形成的,黑帮是从混乱中产生的,他们不可能人人都自发的去组织这些产业。
那这座城市到底是怎么变成今天这个古怪的样子的
难不成还真有人故意把它设计成了这样
那他的目的是什么他有这个本事把产业链规划的如此完美,那干嘛非要把这里打造成一座犯罪之都难道干点别的就不行吗
哥谭是简直就是全美所有城市中一朵最大的奇葩,它以一种离奇古怪的扭曲姿态平稳的运行了这么长时间,剑走偏锋的成了东海岸最繁华的几个城市之一,以一种及其离谱的方法冲到了全美城市gd前列,人们的生活水平不仅及格了,还能冲击优秀。
他的创造者一定是个天才,他以无序写秩序,几乎是凭空创造了一种新的城市运行模式。
但同样,他也一定是个疯子,利用他那疯狂的创意,亲手缔造了全世界最大的都罪恶之都。
布鲁斯想,或许在这里,天才和疯子仅一线之隔,哥谭就像是立在它们两个之间的硬币,看起来仿佛随时会倒下,可一直到今天,还依旧摇摆在这条界线上。
这里的每个人,也和这座城市一样,一体双面,既是具有特殊天赋的天才,也是无与伦比的疯子。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而哥谭的每个人,都和这里的交通规则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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