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是个事实,但林朝不确定他指的具体是哪方面的傻逼。
林朝百思不得其解,觉得沈临风来冒充护工这事儿真的蠢透了。
而且居然还一本正经地弄了个假名,还戴着口罩以为自己不会被认出来。
这种分分钟会掉马的事儿,也就这个脑回路清奇的家伙能干出来。
林朝越想越觉得离谱,越离谱越觉得生气。
最最离谱的就是,沈临风干出了这么傻逼的事情,他居然还差点信了还认认真真地跟这家伙推拉了三天
简直是一腔计谋喂了狗,每天跟空气激情斗智斗勇。
林朝忍不住回头朝床上又瞪了一眼。他发现他现在看那家伙,也还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不至于。真不至于。林朝自忖不是那么小心眼儿的人。
林朝盯着他看了半天,终于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沈临风这身优衣库,估计是临时匆匆忙忙买的。尺寸不太合身。
平常站着还好,他这么往床上一躺,摊手摊脚的,胸膛随着呼吸起伏,小半块腹肌就从白t底下露出来了。
林朝找了条小毛巾,抖开来铺在沈临风肚子上。
嗯。这样就顺眼多了。
中国人哪怕天塌了也要把肚脐眼盖住
林朝满意地点点头。
正在此时,闹钟响起。
一点半了,该看书了。
林朝果断收起情绪。点开公开课和笔记本,开始投入了下午的学习。
沈临风感觉脑袋晕乎乎的。整个人像漂浮在海里,浑身发软。
阳光很刺眼,晒得眼皮发烫。他很想睁开眼睛去把窗帘拉上,然而眼皮沉重,整个人都很沉重。他感觉自己使不出一点力气。脑袋都像个铅球一样要往地面上砸去。
这种不舒服的感觉不知道持续了多久。沈临风昏昏沉沉,总算勉强撑开一丝眼皮。
一个熟悉的侧影出现在他眼里。还有一个很遥远很遥远的老师讲课的声音。
沈临风瞳孔微微一震。他认出那个侧影是林朝。穿着白衬衫的林朝,干净又挺拔,像一棵盛夏艳阳里散发出清香的香樟树。
林朝听课的时候总是这么认真,目不转睛。那种近乎恐怖的集中力,仿佛要是有人胆敢打扰他学习,他会毫不犹豫地抄起钢尺把对方砍成两段。
林朝越是这样,他就越忍不住去撩拨他。
假装睡觉发出呼噜声,假装玩球拿篮球去顶他胳膊肘。
故意在他面前说读书没用,背古诗词没用,研究算式没用。
然后被他狠狠教训。
沈临风永远记得那个夏秋之交的傍晚,金红色的晚霞满溢在天空,古老遥远的星宿缓缓垂落天际。像极了古人所说的那种流火。
他也永远记得那个被拉上窗帘的化学实验室。流光溢彩的火焰在黑暗中燃烧,林朝的眼睛像宇宙中最灿烂的星系。那一刻的心动无法比拟,他差一点忍不住想亲上去。
他永远记得成人礼那天他怀揣心事喝醉,没想到林朝也喝醉。他强行挤走所有人,一个人送林朝回家。
他永远记得那天坐在林朝家楼下的小花园里。年少炽热的身体藏不住心跳,他挣扎许久终于鼓足勇气,决定向林朝告白。
“林朝”
沈临风不知道他为什么回到了高中时代。他忍不住朝书桌前的林朝伸出手,对着那个白衬衫的少年呼唤他的名字。